2020江蘇省高校招生考試和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考試報名辦法
2019-12-12 16:25:13網絡資源
蘇教考招〔2019〕41號
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江蘇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考試報名辦法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為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江蘇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和《江蘇省2020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考試報名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省教育考試院
2019年10月29日
一、報名條件
1.具有我省戶籍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非我省戶籍的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申請在我省參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
(2)其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可以申請報名。
4.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