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簡章或章程
2019-11-28 10:45:24網絡整理
招生簡章或章程
各招生高校藝術類《招生簡章》中的內容必須與本校《招生章程》中的相關內容一致,特別是錄取規則的表述必須一致。《招生簡章》與《招生章程》中錄取規則必須表明藝術類統考成績或校考成績在錄取中的使用原則以及專業考試成績與文化課統考成績在錄取時所占比例等,且表述必須準確明了、無歧義。同一高校同一專業應采用同一種錄取辦法。藝術類《招生簡章》經相關部門審核備案后要及時向社會公布。
建議區外高校應分藝術類別、分專業制定在我區招生的藝術類錄取規則,錄取時按已公布的錄取規則分專業進行錄取。
對于使用我區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我區網報志愿系統可提供第一專業志愿的四種排序方法的排名信息。填報志愿時考生根據所填報高校的錄取規則選擇相應的排序方法,從而了解本人在所報高校、專業的排名。建議高校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專業使用我區統考成績進行錄取,并明確錄取規則按以下4種排序方式之一錄取:
1.按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序;
2.按統考成績排序;
3.按文化課成績×40%+統考成績×60%排序;
4.按文化課成績×60%+統考成績×40%排序。
區內招生高校須在2019年12月30日前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供經高校主管部門審核備案的本校藝術類專業面向我區的《招生簡章》,其中錄取規則部分須經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審核備案。擬在我區招收藝術類考生的區外高校須將經主管部門審批的《招生簡章》以適當方式及時向我區考生進行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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