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經濟職業學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3)
2019-06-29 10:49:31陽光高考
第六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九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精神,品學兼優的全日制學生,凡符合基本條件,均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提供數百個勤工助學崗位,讓自強自立的同學積極參與到學院發展和建設中來,同時也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
第七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院黨委紀檢監察室
聯系人:韋金能
監督電話:0771—6301430 6782203
傳真:0771—6301345
電子郵箱:gxevcoffice@126.com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71—6306381 6306382 6306383
傳真:0771—6306381
電子郵箱:zb14211@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gxevc.com
招生網址: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廣西經濟職業學院于2019年4月25日由院務委員會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廣西經濟職業學院2019年專科(高職)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廣西經濟職業學院委托廣西經濟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自治區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自治區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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