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
2019-06-13 09:19:57陽光高考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有關文件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有關文件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學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江西省有關文件執行。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七條 學校根據國家規定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家庭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校為貧困生提供勤工儉學崗位。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八條 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律監督和申訴,聯系部門:學校監察室,監督電話:0791-83806557,傳真:0791-83806557。
第二十九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91-83806062、83809767,傳真:0791-83809767;
學校網址:http://www.jxjtxy.com;
招生網址:http://zsb.jxjtxy.com 。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策、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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