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06年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辦法
2019-06-11 20:23:44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為加強全省體育專業統考工作的組織管理,簡化體育專業招生錄取環節,增加錄取工作透明度,切實做好我省2006年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報名
符合普通高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考條件,且具有一定體育專長者可報考體育專業。
二、體育專業考試
普通高校體育專業的招生考試由體育專業考試和全國文化統考兩部分組成。
1.體育專業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全省共設五個考點(考點高校設置及考區劃分附后),各考點按統一要求設置考場、安排時間和組織實施考試。田徑項目考試必須在塑膠場地進行,徑賽項目必須使用電動計時系統計時。考試時間不得少于3天。考生按規定只須參加一個考點的專業考試,專業成績對所有招生高校有效。
2.考試時間及面試要求:考生須在4月21、22日到規定考點高校報到、面試,考試于23日起開始。考生報到時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和《2006年江蘇省體育專業考試通知書》,并繳納考試費。考點高校必須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核,如發現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者應取消其專業考試資格。符合報考條件者,考點高校負責發放《體育專業考試準考證》(塑封)并為考生安排考試日程。考生按考試日程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逾期不予補考。考點高校須對考生的身體狀況(主要是身高、視力)進行面試,面試結果將在錄取時作為參考。
3.考試項目:根據高校體育專業教學、培養需要,考試共設5個項目:①100米跑(25分);②800米跑(25分);③立定三級跳遠(25分);④身體柔韌性測試(5分);⑤專項素質測試(20分)。考試總分為100分,達到60分者為合格。
4.各考點高校須嚴格按照《江蘇省普通高校體育專業考試工作實施細則》(另發)規定組織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成績必須于5月10日前報送省教育考試院高校招生處及相關市招生辦公室。
5.列入普通類招生計劃的體育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心理、體育保健康復、警察體育、體育新聞、體育管理等專業按普通類辦法錄取,除報考警察體育專業的考生需參加專業考試外,其余不需參加專業考試,但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體育運動基礎,錄取前招生院校可對考生進行面試。
三、全國文化統考
江蘇省2006年繼續實行“3+2”高考科目設置方案。全國文化統考將于2006年6月7日起舉行。
四、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劃線辦法
體育類考生文化統考成績的計算辦法與普通類相同。
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將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分別劃定男、女生的文化和體育錄取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女生錄取數占招生計劃總數的25%左右)。
五、志愿填報
各招生高校須在考生填報高考志愿前,將本校的錄取原則和辦法,通過《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供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參考,并接受社會的監督。
2006年我省繼續實行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績、公布各分數段考生人數、公布全省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填報志愿資格線后填報高考志愿的辦法。考生填報高考志愿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填報志愿時間在6月下旬,該次填報體育類提前批次和體育類民辦本科高校志愿。凡未被上述批次高校錄取并達到規定分數線的考生,于7月底第二次填報志愿,該次填報體育類高職(專科)高校志愿。
體育類考生同時還可兼報普通類各批次高校志愿(普通類提前錄取批次除外)。
六、錄取
體育專業實行提前錄取的辦法,錄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
1.錄取批次及順序
體育類專業的錄取分為三個批次
(1)提前錄取高校;
(2)民辦本科高校(含民辦本科、獨立學院本科);
(3)面向我省招生的高職(專科)高校(含普通高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成人高校普通班、民辦專科高校等)。
其中(1)和(2)在普通類本科一批前提前錄取;(3)在普通類民辦本科高校錄取后、第一批高職(專科)高校錄取前進行。
在各批體育類志愿錄取之后,未被錄取的體育考生,符合條件者仍可參加所兼報的相關普通類高校志愿的錄取。
2.錄取原則
高校和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要求和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新生錄取工作。
3.投檔、錄取辦法
投檔時,在省確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所報志愿和招生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和有關政策,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順序投檔。
錄取時,招生高校對進檔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預先確定的錄取規則和標準,以及考生政治思想品德、體檢、成績和男、女生比例等情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因各校未按錄取規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而產生的各類遺留問題,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由相關招生高校負責處理。
4.有關照顧政策
按《江蘇省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蘇招委[2006]4號)執行。
七、關于遠程網上錄取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2006年體育專業招生繼續實行計算機異地網上遠程錄取。所用計算機軟件由教育部統一下發,有關技術問題請與省教育考試院網絡信息中心聯系。聯系電話為:025-83232283。
八、關于高水平運動隊員、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
高水平運動隊員招生,按省教育廳印發的《關于做好江蘇省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06〕1號)執行。
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按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和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關于印發<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學司字〔2005〕40號)執行,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各類遺留問題由高校負責處理。
九、有關要求
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是一項重要而復雜的工作,必須自始至終貫徹公平、公正的原則。各項工作均須按時保質完成(工作日程附后),特別是體育專業考試,考生、家長、社會十分關注,考試工作能否堅持公平、公正,將直接影響高校招生和考點高校的聲譽,因此,各考點高校必須高度重視專業考試工作,加強對考務人員的管理,嚴密組織考試工作,特別是考生身份查驗、考試成績登錄和成績處理等關鍵工作須由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確保考試成績真實、準確。
考試期間,省教育考試院將派巡視員赴各考點檢查、監督各考點的考試工作。
凡在報名、考試及錄取等工作中違反規定,有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紀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發現,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檔案。
附:1.考點高校設置及考區劃分
2.江蘇省2006年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日程表
附1:
考點高校設置及考區劃分
各考點高校負責的考生生源范圍是:
南京體育學院考點:鎮江市、鹽城市、淮安市
南京師范大學考點:南京市、連云港市
蘇州大學考點:常州市、無錫市、蘇州市、南通市
揚州大學考點:宿遷市、揚州市、泰州市
徐州師范大學考點:徐州市
附2:
江蘇省2006年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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