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19年統一高考招生章程
2019-06-04 09:52:43網絡整理
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19年統一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關于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為保證我院2019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我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參加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的招生工作。
第二條 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試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第五條 國際標準代碼:12781。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高專。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公辦。
第八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九條 學院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金水東路166號(金水東路與明理路交叉口向東50米路北)。
第十條 我院是經國家教育部備案批準的河南省唯一一所公辦全日制司法警官類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對象
第十四條 招生對象為參加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含參加對口升學考試的中職學生)。
第五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及專業以省教育廳、省招生辦公室核準的信息為準。
第十六條經省教育廳、省招生辦公室核準的招生計劃、招生專業等信息,我院以河南“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學院網站、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調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對投檔的上線考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安排錄取專業。對投檔考生先按第一專業志愿錄取,若此專業人數已滿、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線時,則進行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若所報專業都不能錄取,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則進行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二十條 高職高專批次專業不限男女比例,司法提前批次專業女生錄取比例不超過10%。
第二十一條 報考司法提前批次專業的考生須通過政治審查。
第二十二條 報考高職高專批次和對口升學批次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沒有其他特殊要求。
第二十三條 報考司法提前批次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除了按照《普通高等學院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外,還須達到以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