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招生計劃
2019-06-03 15:26:15北京教育考試院
五、招生計劃
市高招辦依據教育部分送至北京的高校招生來源計劃信息,與各有關高校核對分專業計劃及其說明后,整理形成《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統一向社會公布。除教育部規定可以不做分省計劃的招生類型外,各高校招生來源計劃均須經教育部匯總分送。未經教育部下達的招生來源計劃,市高招辦不予接收和公布,不安排在京招生。
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高等學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養計劃的通知》(京教高〔2015〕1號)文件規定,實施北京高等學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養院校應分區投放“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同一高校不同區、科類、專業之間的“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不得互調;錄取時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不進行院校內專業調劑。根據教育部有關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相關精神,北京市屬部分本科高校在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投放“農村專項計劃”,該計劃只招收戶籍和學籍均在上述區的農業戶口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