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19-05-30 09:44:13陽光高考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相關說明:
1.產品設計專業:在江蘇、浙江、安徽三個省份招生,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的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方可報考。
2.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在江蘇、浙江、安徽、四川、重慶、遼寧、福建、山東八個省市招生,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的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方可報考。
3.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在江蘇、浙江、安徽、重慶、遼寧、福建、山東七個省市招生,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的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方可報考。
4.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江蘇、浙江、安徽、遼寧、黑龍江五個省市招生,其中江蘇考生須參加南京師范大學播音與主持專業校考,取得我校頒發的專業校考合格證后方可報考;其他有省統考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的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統考合格方可報考。
5.報考我校藝術類各專業的考生還應參加2019年高考,取得文化課考試成績,并按照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在相應批次進行志愿填報。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類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控制線,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綜合考量,擇優錄取。產品設計專業和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進檔考生按照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占65%、文化成績占35%,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飛行技術專業相關說明:
1.考生年齡要求在16周歲至20周歲(1999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
2.2019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飛行技術專業在江蘇省、安徽省、陜西省三個省份招收參加2019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高中畢業生。
3.對于通過我校組織的飛行學生體格檢查合格、背景調查合格以及飛行員綜合選拔測試系統的測評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檔分和英語單科成績達到中國民航局劃定的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英語成績高者。
4.有關飛行技術專業招生詳細要求見《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2019年飛行技術專業招生簡章》。
第二十條 其他專項招生工作的錄取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
第五章 證書類別及頒發辦法
第二十一條 證書類別: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畢業證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 證書頒發辦法: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滿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學分數,在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均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學士學位授予辦法》中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退費辦法
第二十三條 收費標準:
1.學費標準:人文社科類專業14000元/學年,理工類專業15000元/學年(嵌入式培養方向17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16500元/學年。按照蘇價費[2013]154號文件執行。
2.住宿費:1200元/學年(以實際入住情況收費,多退少補),按照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執行。
3.如江蘇省對相關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則以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四條 退費辦法:按照蘇價費[2005]103號文件執行。
第七章 有關事項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按教育部要求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或身體條件不符合招生錄取時專業要求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在相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網站、本校招生網和有關媒體。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相關通訊信息:
地 址:南京市江寧區祿口街道航金大道88號
郵 編:211156
咨詢電話:400-828-8123 (025)87190011 傳 真:(025)87190800
招生網址:http://jc.nuaa.edu.cn/jc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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