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18:23:24陽光高考
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為保證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校長辦公會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
2.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3.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4.學校代碼:國標13923 省標 4368
5.聯系電話:0731-58520170 0731-52518613(兼傳真)
6.學校網址:http://www.hnlgzy.net
7.學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建設路口河東大道10號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積極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設立由相關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擬定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報校長辦公會審定后執行。
第七條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紀委依照相關政策和法規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并堅決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監督電話:0731-52554275。
第三章 錄取規則和辦法
第九條 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條 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考生。對外省考生的投擋,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學校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為錄取的成績依據。
第十二條 學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三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四條 專業體檢要求:環境藝術設計、動漫設計專業不招收有色盲的考生。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入學資格。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