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學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08:53:37陽光高考
青海大學2019年招生章程
為了進一步做好2019招生工作,堅持依法治招,保證公平、合理地選拔到符合培養要求的優秀新生,依據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相關規定和《青海大學章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青海大學
2、校 址: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寧大路251號
3、辦學性質:省屬公辦院校
4、層 次:博士、碩士研究生、本科、專科
5、學校特色:青海大學(國標代碼為10743)是一所以工、農、醫、管四大學科為主,其他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是清華大學等知名高校對口支援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全國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工程入選高校,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與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也是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并設有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級大學科技園。
6、聯系方式:青海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 話:(0971)5310697 傳 真:(0971)5310697
郵政編碼:810016 E-mail:zsb@qhu.edu.cn
網 址:http://www.qhu.edu.cn
二、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1、青海大學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招生錄取規則、審定招生計劃,對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進行集體審議和決策。
2、青海大學紀委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3、青海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計劃及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2、計劃調整原則:學校將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省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根據生源情況,在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3、學校實行專業招生計劃動態平衡機制。對于社會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專業,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對基礎學科或就業形勢好但報考人數少的專業,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個別社會需求量小、學生報考少的專業,學校可調整其招生計劃,對其采取減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辦法。
4、護理學專業不招收無志愿男生。
5、藏醫學專業只招收藏語語種考生;其他各招生專業僅招英語語種考生,均不要求英語口試。
6、農村貧困地區招生專項計劃只招收除西寧市四區、青海油田外,具有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的農業(牧業)家庭戶口(不含從省外遷入我省的考生)、在本省中學實際就讀高中滿三年學籍、在戶籍所在地參加了我省當年高考的考生。
7、各招生專業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國家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8、浙江省考生錄取原則按照《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執行。
9、上海市考生錄取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方式進行專業志愿錄取,服從考生在專業組內進行調劑,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專業調劑錄取的重要參考依據。
10、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南疆單列計劃、省級專項計劃(含藏區專項計劃、生態專項計劃、扶貧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轉正招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區、市)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進行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