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19-05-24 21:16:01陽光高考
第十六條 大理大學在上海市和浙江省錄取時,對專業選考科目的要求如下:
生源省市 |
招生專業 |
專業代碼 |
考試科目要求 |
上海 |
經濟學 |
020101 |
不限 |
財務管理 |
120204 |
不限 |
|
醫學影像學 |
100203 |
生物、化學、物理 |
|
口腔醫學 |
100301 |
生物、化學、物理 |
|
臨床醫學 |
100201 |
生物、化學、物理 |
|
浙江 |
醫學檢驗技術 |
101001 |
化學、生物、物理 |
環境科學 |
082503 |
化學、物理、生物 |
|
新聞學 |
050301 |
歷史、地理、思想政治 |
|
英語 |
050201 |
歷史、地理、思想政治 |
|
漢語國際教育 |
050103 |
歷史、地理、思想政治 |
|
園林 |
090502 |
生物、化學、地理 |
|
臨床藥學 |
100701 |
生物、化學、物理 |
|
臨床醫學 |
100201 |
生物、化學、物理 |
|
醫學影像學 |
100203 |
生物、物理、化學 |
|
財務管理 |
120204 |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 |
|
法學 |
030101 |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 |
|
應用心理學 |
071102 |
思想政治、歷史、生物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080601 |
物理、化學、地理 |
|
預防醫學 |
100401 |
物理、化學、生物 |
|
建筑學 |
082801 |
物理、歷史、地理 |
|
統計學 |
071201 |
物理、生物、化學 |
|
通信工程 |
080703 |
物理、生物、化學 |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070101 |
物理、生物、化學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080901 |
物理、生物、化學 |
第十七條 我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不超過120%,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不超過105%。
第十八條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錄取方法是:同批次投檔中,按分數排序從高到低進行專業錄取;分數相同的,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取;分數和志愿相同的,按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其文化和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投檔線者,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部分按綜合成績投檔的省份,執行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第二十一條 錄取的學生名單在各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網絡媒體上公布的同時,學校也將錄取名單、各專業最高分、最低分在學校網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