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4 16:16:16陽光高考
煙臺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1號)精神,為確保煙臺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保障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煙臺職業學院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煙臺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煙臺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煙臺職業學院 國標代碼:12396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煙臺高新區濱海中路2018號。 郵編:264670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學制三年。
第七條 學院批準成立的時間及批準單位:2001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
第八條 辦學基本條件及院系設置:學院占地1200畝,校舍建筑面積52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5億元,館藏圖書134萬余冊。學院現有教職工1100余人,擁有專任教師803人,其中教授51人,副教授321人,具有碩、博士學歷學位的388人,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建有國家級重點建設專業10個、中央財政支持實訓基地1個、國家級精品課程及精品資源共享課程3門、省級精品課程65門、省級示范特色專業9個、省級實訓基地5個,擁有全國優秀教師1人、省級教學團隊10個、省級教學名師9人、省級青年技能名師4人。現設有機械工程系、電氣與電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會計系、藝術設計與公共管理系、經濟管理系、對外經濟貿易系、建筑工程系、汽車與船舶工程系、食品與生化工程系10個教學系。
第九條 辦學成就:學院是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曾榮獲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一帶一路國際教育交流獎”“2018年度山東最具綜合實力高職院校”“山東省培育工匠精神優秀院校”等稱號,連續14年被評為“山東省文明單位”。先后被授予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星級示范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集體、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山東省大學生創業教育示范院校、黃炎培優秀學校獎、山東省校企合作一體化辦學示范院校等榮譽稱號。
第十條 辦學理念:學院秉持“服務地方經濟建設,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辦學宗旨和“以學生為中心,以就業為導向,以能力為本位”的辦學理念,把“扎實的專業知識、精湛的實用技能、過硬的職業素質”作為人才培養目標。
第十一條 辦學特色:學院牽頭組建并參與煙臺市服務外包等12個職教集團;與萬華集團探索籌建“萬華學院”;與一汽大眾簽訂“車拉夫卓越英才”聯合培養協議;與煙臺泰利汽車、百世物流等合作開展國家級、省級現代學徒制試點,獲首批“煙臺工匠孵化基地”稱號;與華為、上海通用、富士康等世界500強企業及煙臺張裕、東岳汽車等知名企業緊密合作,校企共建12個專業;建有“全國高職土建類師資培訓基地”、“山東省制造業人才培訓基地”、“山東省服務外包培訓基地”、“山東省船舶制造業人才培訓基地”、“山東省建筑業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基地”等20余個培訓基地,“Internet/移動互聯網應用開發”等國培、省培項目13個,職業技能培訓鑒定站點30余個,年完成社會培訓3萬余人次;與英國安格斯學院、韓國東明大學校、臺灣朝陽科技大學等10余所國家和地區高校開展師生交流、學術科研等合作。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煙臺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煙臺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煙臺職業學院紀檢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計劃
第十五條 招生專業:機電一體化技術、數控技術、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模具設計與制造、機電設備維護與管理、工業設計、電氣自動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城市軌道交通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智能產品開發、電力系統化技術、應用電子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新能源汽車技術、船舶工程技術、船舶電氣工程技術、制冷與空調技術、通信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圖形圖像制作、計算機網絡技術、動漫制作技術、軟件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會計、審計、金融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電子商務、物流管理、工程造價、建筑工程技術、建設工程管理、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國際商務、國際貿易實務、商務英語、應用韓語、報關與國際貨運、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服裝與服飾設計、學前教育、應用化工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藥品生產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等。
第十六條 招生計劃:招生類別及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向社會發布為準,將來通過學院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