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4 09:53:15陽光高考
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我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名稱、性質、辦學地點
1、學院全稱: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全國代碼:12626)
2、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3、辦學層次:高職?疲瑢W制三年
4、學院有三個辦學校區:
龍腰校區位于福州市鼓樓區福飛南路106號
杜園校區位于福州市倉山區螺洲杜園118號
平潭校區位于平潭綜合實驗區中山大道與麒麟大道交叉口西北側
5、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二、學院簡介
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是福建省教育廳直屬高等院校,是一所以工科為主、工商結合、以信息技術為特色的高等職業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財政部列為首批“國家示范骨干高職院校”, 2017年被省教育廳確定為福建省示范性現代職業院校建設工程重點建設院校。
三、招生計劃及學習年限
招生計劃數以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分專業招生人數詳見招生所在省份當年招生計劃本。學制三年。
四、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語語種和男女比例不限。
五、體檢要求
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考生入校后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隱瞞自己身體重大疾病的,如患有嚴重心臟病、尿毒癥、重癥癲癇、精神病、抑郁癥等等,考生在校期間若產生意外情況,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錄取規則
1、錄取批次為高職高專批,最低錄取控制線為高職高專線。
2、投檔比例按照招生所在省份規定的投檔比例執行。
3、在招生中執行省級招生委員會制訂的各項加分政策。
4、我校按照招生省份的投檔原則,對進檔考生按考試成績高低、志愿順序錄取。
福建省根據專業平行志愿原則按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該省投檔錄取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按專業順序投檔錄取時,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如果愿意服從專業調劑,從高分到低分隨機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直至滿額。
5、藝術(美術)類考生在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都達到同批最低錄取分數線上,按照考生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美術類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40%+考生省級統考成績×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