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單獨測試招生簡章(2)
2019-04-19 14:04:22網絡整理
四、考核辦法
(一)學前教育專業
成績評定由綜合素質測試(滿分400分)、基礎面試及藝術素養測試(滿分150分)、加分項(滿分50分)三部分組成,總分為600分。綜合素質測試大綱和專業面試辦法及評分標準請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閱。
1、綜合素質測試(滿分400分)
內容主要對文化基礎知識(包括語文、數學、英語、思想道德修養等)(滿分200分)和專業基礎知識(包括學前心理發展、學前教育學、學前兒童衛生與保健等)(滿分200分)兩方面進行測試。
2、基礎面試及藝術素養測試(滿分150分)
包括基礎面試(五官、儀態儀表、語言表達等)和藝術素養(美術、舞蹈、聲樂、器樂等)。基礎面試及藝術素養測試成績不及格(低于90分)或不參加的考生,學前教育專業不予錄取。
3、加分項(滿分50分)
中職學習期間獲得教學技能大賽市級三等獎以上獎項方可加分(提供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具體辦法如下:獲市級(不含縣級市)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0分、20分、10分;獲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50分、40分、30分;本項累計加分不得超過50分。
(1)同項、同年比賽中獲獎按最高獎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2)團體項目獲獎證書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無考生本人姓名的,無法采信,不予加分。
(二)小學教育專業
考試分為綜合素質測試、特長測試和專業面試三部分。綜合素質測試大綱和特長測試辦法請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閱。
1、綜合素質測試(滿分450分)
(1)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文化基礎知識測試(滿分300分)。
(2)“三筆字”(毛筆字、鋼筆字、粉筆字)書寫技能測試(滿分150分)。
2、特長測試(滿分150分)
考生須從聲樂、舞蹈、器樂、繪畫四項中任選一項進行測試。特長測試成績不及格(低于90分)的考生,小學教育專業不予錄取。
3、專業面試(滿分100分)
主要考查語言表達、儀表儀態等方面的素質。專業面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或不參加面試的考生,小學教育專業不予錄取。
以上三項內容測試成績中,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和特長測試成績構成總成績(滿分600分),專業面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三)文秘、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供用電技術、畜牧獸醫、園林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農業生物技術、電子商務等專業成績評定由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500分)和加分項(滿分100分)兩部分組成,總分為600分。綜合素質測試大綱請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閱。
1、綜合素質測試(滿分500分)
內容主要對語文、數學、英語等文化基礎知識(500分)進行綜合素質測試。
2、加分項(滿分100分)
加分項目共4項,按考生各項累計分數計算總分。
(1)技能等級證書加分
2016年7月1日后獲人社部門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技能證書加分。初級一項加10分,兩項及兩項以上加15分;中級及中級以上20分。本項最高加分20分。
(2)技能比賽獲獎加分
2016年7月1日后參加行政主管部門或政府委托的專業協會或大賽組委會舉辦的技能比賽獲獎。市級(不含縣級市)三等獎加10分,二等獎加20分,一等獎加30分;參加省級及省級以上比賽獲優秀獎的,加35分,三等獎加40分,二等獎加50分,一等獎加60分。本項不累計加分,按考生獲得技能大賽獎項中的最高分值加分。本項最高加分60分。
注:團體項目獲獎證書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無考生本人姓名的,無法采信,不予加分。
(3)文體比賽獲獎加分
2016年7月1日后參加行政主管部門或政府委托的專業協會或大賽組委會舉辦的文體比賽獲獎。市級(不含縣級市)第4~6名(或優秀獎)加3分,第3名(或三等獎、銅獎)加5分,第2名(或二等獎、銀獎)加8分,第1名(或一等獎、金獎)加10分;參加省級及省級以上文體比賽獲前6名或優秀獎以上的,加10分。本項最高加分10分。
注:團體項目獲獎證書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無考生本人姓名的,無法采信,不予加分。
(4)其它特長項目加分
2016年7月1日后個人參加行政主管部門或政府委托的專業協會或大賽組委會舉辦的其他競賽獲獎。經我校加分項評審小組評審,可給予市級每項3~5分、省級及省級以上每項6~10分的加分。本項最高加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