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2019-04-07 16:02:21網絡整理
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秀人才選拔渠道,依據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招生的工作精神,我校2019年繼續進行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單招”)工作。為了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高職(專科)單招工作。
第二條 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單招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單招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 學校國標代碼:14306。學校招生代碼:6316。
第九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開封市東京大道中段。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單招工作在校黨委領導下,成立單招工作委員會,成員由校領導、學校職能部門及相關系部負責干部組成,學校主要領導為單招工作第一責任人。單招工作委員會下設考務工作領導小組和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考務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教學的副校長為組長,辦公室設在教務處;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招生的副校長為組長,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辦公室。凡與單招有關的工作,一律由單招工作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 開封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成立由紀委書記為組長的單招紀檢監察組,負責對單招工作的全過程監督、質詢和檢查,保證單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對象、考試辦法與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為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河南省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為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者。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非豫戶籍高中起點的一年制中職生(隨遷子女除外)不得參加我校高職單招。考生數據下載后,外省戶籍考生的詳細信息按要求上報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審查,凡不符合中職跨省招生政策者,一律取消其報名、考試資格,已經參加考試者其考試成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