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銅仁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分類考試招生章程(4)
2019-02-26 11:16:51貴州招生考試院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錄取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成績由文化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組成: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的錄取成績(總分600分)=文化素質成績(按300分制進行折算)占比5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按300分制進行折算)占比50%。
(二)普通中職畢業生的錄取成績(總分600分)=文化素質成績(按300分制)占比5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按300分制進行折算)占比50%。
(三)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錄取。如錄取最后名出現考生考分相同,先按退役軍人,教育部、省教育廳及市(州)級教育局舉辦技能大賽的相關獲獎證書等次依次優先,然后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附加分按國家、貴州省及我校招生章程相關規定執行。
(四)考生須參加貴州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凡考生體檢與“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相吻合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一條 經省教育廳及學校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9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試。未被錄取的中職畢業生如需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的須于2019年4月22日至4月24日到各市(州)原報名點進行文史(理工)類別確認。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二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 獎學政策嚴格按國家、省、市及學校相關的政策及制度執行。
第十四條 我校精準脫貧班招收學生必須為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助學政策嚴格按國家、省、市及學校相關的政策及制度執行。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五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銅仁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銅仁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招生就業處
聯系電話:(0856)5212456、 5215456
傳真:(0856)5212456
監督電話:(0856)8121911
學校官網:http://www.trpec.edu.cn
學校地址郵編:貴州省銅仁市碧江區川硐教育園區(55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