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地區教育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7-08 22:25:25南寧地區教育學院
南寧地區教育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二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在學院黨委和行政統一領導下,由招生就業辦公室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院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及招生督查小組,負責本院全日制普通專科招生工作。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院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招生日常事務,工作職責主要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制定并向社會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編制并報送本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實施本院全日制普通專科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院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等。
第三條 學院招生督查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調查處理招考投訴及有關招生違紀事件。
第三章 辦學性質
第四條 學校全稱:南寧地區教育學院;國標代碼:51675
第五條 辦學性質: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高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學制:專科,三年。
第四章 畢業與發證
第七條 畢業證書:完成學業的學生,學院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網上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 招生計劃:學院根據廣西教育廳下達的招生總計劃,制定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教育部審定后,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向廣西考生公布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九條 收費標準:按照廣西崇左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具體收費標準詳見《2018年高考指南-廣西招生計劃篇》或者南寧地區教育學院官網。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招生工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擇優錄取。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批次,按照廣西招生考試院安排的專科錄取批次,執行生源地的最低投檔分數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入學后,學院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三條 男女生比例和民族成份不限。
第十四條 填報我院的進檔考生(專科普通批次),我院依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五條 總分相同情況下,對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好、文體等方面有特長、相關考試科目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 認可廣西招生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的規定。
第十七條 各專業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八條 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廣西招生考試院的有關規定辦理,與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九條 建議身材過于矮小、殘疾等影響畢業后順利走向教師工作崗位的考生慎重填報我院師范類專業。
第二十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2018年我院對廣西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聯考成績予以認可,不組織單獨考試;在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的條件下,考生錄取排序辦法:按照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第二十一條 分類考試招生的實施細則請參閱我院2018年單獨招生和中職對口自主招生簡章。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公布:錄取結果可在我院網站上查詢,考生也可以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公布的查詢方式去查詢錄取結果。
第七章 獎助學金
第二十三條 學院建立了“獎、助、勤”為一體的貧困生資助體系,多渠道扶持資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人;
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人(貧困生才能享受);
3、國家助學金:3000元/年/人均(貧困生才能享受);
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5000元/年/人(貧困生才能享受);
5、中職畢業生升入高職院校學費補助金:2000元/年/人(貧困生才能享受)
6、入伍服義務兵役及廣西邊遠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資助,最高8000元/學年;
7、學院獎學金(最高800元/年/人);
第八章 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四條 已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可以憑錄取通知書,按我院規定的報到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我院招生就業辦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我院招生就業辦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院按國家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凡屬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條件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學籍。
第九章 辦學地點及聯系方式
第二十六條 咨詢電話: 0771-78322186461156 傳真 0771-7832218 紀檢電話:0771-7826683
第二十七條 學院辦學地址:廣西崇左市佛子路37號
郵政編碼:532200
學院網 址:http://www.nndqjyxy.cn
E-mail:ndjyzsjyb@126.com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南寧地區教育學院招生就業辦。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