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8-06-24 14:26:48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為做好2018年學院的招生工作,鞏固“陽光工程”成果,維護考生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及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簡介
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是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泉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地處我國東亞文化之都、全國著名僑鄉--泉州市;坐落于鯉城區南環路,背倚著名風景區紫帽山,校園風景秀麗;距離機場、動車站、高速出入口僅十五分鐘左右車程,交通便捷。校園特色餐廳20余間,學生公寓空調、熱水器、洗衣機等生活設施齊全,WIFI校園全覆蓋。學院秉承“明德、善學、強技、力行”的校訓,滋蘭樹蕙,聲譽斐然,榮獲全國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全國財政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單位、福建省總工會“五一先鋒崗”“模范教工之家”、福建省“共青團百優學生社團”單位、泉州市“平安校園”5A級學校、泉州市服務貢獻十佳職業院校、泉州市文明學校等一批榮譽稱號。歷屆畢業生就業率保持在98%以上,為社會輸送了一大批各行各業優秀人才,在服務海絲建設和泉州經濟發展方面作出了積極貢獻。
二、學院的層次、類型、性質
學院全稱: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13770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業務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學院地址:1、院本部:泉州市鯉城區南環路1129號(郵編:362000)
2、慈山校區:泉州市安溪湖頭翠湖路135號(郵編:362411)
注:被錄取在審計、港口與航運管理、證券與期貨、網絡營銷、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UI設計方向)、廣告設計與制作(互聯網+方向)等六個專業的學生就讀地點在慈山校區,其它各專業學生就讀地點均在學院本部。
三、招生錄取組織機構
(一)機構:成立以學院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2018年招生工作,學院招生辦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二)成立以學院黨委分管紀檢的院領導為組長的紀檢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
四、招生計劃、對象及錄取原則
(一)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數以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二)招生對象:高職各專業招收當年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高中畢業生或同等學力的考生。
(三)錄取原則:
1、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關招生政策、原則和規定,為國家公平、公正地選拔人才。
2、高職高專批次的錄取,福建省的考生實行“按考生專業志愿平行投檔”的模式;省外的考生按招生省份的規定實行,按照志愿清、專業清原則錄取。
3、被錄取新生到學院報到時,原則上不予調整專業。進校學習一學期后,若因特殊原因確需轉專業、并符合學院有關轉專業管理規定者,可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向學院提出申請,按程序審核,報學院領導批準后辦理。
4、執行各生源省教育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5、報考我院考生的體檢要求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6、各專業招生沒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7、無外語語種限制,但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時請慎重,我院各專業僅提供英語教學。
五、收費標準及退費辦法
(一)學院各項收費嚴格執行省物價局、泉州市物價局批準的標準收費,并在院務公開欄和學院網站公布。
(二)學費:依據閩價費【2012】356號文,6000元/年(除審計專業5500元/年外)。根據泉教高〔2016〕9號文,服裝設計與工藝、印刷媒體技術兩個專業,減免學費6000元/年。[各專業學費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公布的為準]
(三)住宿費:依據泉價費[2014]101號文、泉價[2015]117號文、泉價[2016]107號文的規定,住宿生按房源類別標準計費。
院本部五類標準:700元/年、750元/年、850元/年、950元/年、970元/年。
慈山校區二類標準:570元/年、830元/年。
(四)代辦費:預收500元/年,多還少補。
(五)退費辦法:退費辦法按閩價【2005】費435號文執行。
六、學歷文憑
(一)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二)證書種類: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將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七、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一)錄取結果以省考試院公布為準,并在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官網上轉載公布。
(二)錄取名單除在本院院務公開欄張貼公布外,并書面通知考生本人。
八、助學方式
學院設立“獎、貸、助、補、勤、償、免、綠”資助政策體系,即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義務兵役代償補償、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綠色通道、社會資助等資助形式,堅持“以人為本”的辦學理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做到“應助盡助”,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九、招生紀律
(一)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及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按照“陽光工程”的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開”的要求及“六公開”、“六不準”的規定,自覺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門”等不正之風。
(二)學院招生工作應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申訴渠道:考生對我院的招生工作有意見或看法,可向學院紀檢、監察室申訴。聯系電話:0595-22473135。
十、新生入學與復查
(一)新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學院報到,并按“新生入學須知”要求辦理入學手續。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向學院請假(原則上不超過兩周,聯系電話:0595-22467276)。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在三個月內,學院將對新生檔案材料及身體健康情況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發現有弄虛作假或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院將根據復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電話:0595-28050699
招生辦公室傳真:0595-28051133
網 址:www.qzjmc.edu.cn 或 www.qzjmc.cn
電子郵件信箱:qzjmxyzsb@163.com
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