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工程學院201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2)
2018-01-29 10:21:22長春工程學院
四、報名辦法
1.招生科類:文理科兼招。
2.學校國標代碼:11437。
3.收費標準:200元/人。
4.吉林省、遼寧省的考生采用所在省統考成績,我校不再單獨組織測試。
5.其他省份的考生,由各省組織網上報名,我校各省的考點均不接受考生跨省報名,不接受函報。
五、2018年成績查詢及合格證發放辦法
1.查詢時間:2018年4月初。
2.查詢網址:zsb.ccit.edu.cn。
3.合格證可通過查詢系統打印。
六、 報考條件
1.符合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中報考條件者。
2.吉林省、遼寧省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美術類省統考并取得合格證,可在高考填報志愿時報考我校。
3.其他省份的考生,在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合格后,必須參加我校2018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并取得《長春工程學院2018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按所在省的規定,可在高考填報志愿時報考我校。
七、錄取原則
1.校考錄取原則:對持有《長春工程學院2018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且高考文化課成績、校考加試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錄取控制線和我校規定的分數線后,按綜合分數采取專業級差的方式安排專業,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素描成績高的考生。其中綜合分數=(校考加試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40%),專業志愿級差順序為3分、2分、1分。
2.錄取時文化課單科成績均不設最低控制線。
3.吉林省、遼寧省考生采用各省(市)美術類統考成績,吉林省綜合分折算方法:綜合分=高考文化課成績×60%+美術類統考成績,遼寧省綜合分折算方法:綜合分=高考文化課成績/2+美術類統考成績,如果考生所在省在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外有特殊要求,我校按其規定實施。
八、違紀或作弊考生處理辦法
1.如果考生在專業加試中違紀或作弊,我校負責通知考生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按教育部要求,由所在省取消該考生2018年所有院校的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并將違規事實計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2.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按照國家和吉林省的規定,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如發現有冒名頂替、考試作弊或復試成績明顯低于本次考試成績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通知考生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
九、2016年、2017年各省錄取情況
注:遼寧省2016年開始使用統考成績錄取,吉林省、遼寧省不單獨組織校考。
十、校考省份及考試時間、地點
注:網報具體時間請以各省考點報名網站公布時間為準。
十一、學校聯系方式
1.電話:學校招生就業處:(0431)85947183、85711299
建筑與設計學院:(0431)85573011、85573012
2.網址:www.ccit.edu.cn
3.地址:長春市朝陽區寬平大路395號
4.郵編:130012
5.電子郵箱:ccitzsb@ccit.edu.cn
6.學校網址和微信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