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師范大學2018年音樂學專業招生簡章
2018-01-28 13:27:33華中師范大學
一、招生計劃
1. 招生省份: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廣東;
2. 招生人數:總計劃95人,分省計劃將根據生源情況確定,在發布校考專業合格名單時公布。
說明:
音樂學(師范)專業包含公費師范生和非公費師范生,考生高考填報志愿時自行選擇是否就讀公費師范生。
二、學費標準
音樂學(公費師范生)執行國家公費師范生政策,免學費、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600元/月/人)。
音樂學(非公費師范生)我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專業學費5750元/年/人,學分學費根據學生入學后所修學分另行收取(標準為100元/分/人),音樂類專業參考學費9000元/年/人,實際以湖北省物價局批復為準。
三、報考資格
1.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不限文理科;
2.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規定,五官端正,身材勻稱,形象佳,呼吸、發聲器官、聽覺器官、手指均無疾病;
3.具有較好的音樂聽覺,音樂記憶良好,初步掌握基本音樂理論;
4.考生須取得生源所在省份音樂類統考合格證,且省統考測試主科至少包含聲樂、鋼琴、器樂中的一項。
5.考生參加省統考主科為器樂(不包括鋼琴)或主項為器樂(不包括鋼琴)的考生,報考我校僅限以下器樂種類: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手風琴、長笛、單簧管、雙簧管、薩克斯、大管、長號、小號、圓號、大號、西洋打擊樂、二胡、古箏、琵琶,其它器樂一律不招收。
四、報考方式
考生于2018年1月22日-2月22日通過華中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ccnu.edu.cn)網絡報名系統或華中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官方微信平臺(微信號:huashizhaoshengban或掃描二維碼關注)進行網絡報名繳費(我校不提供其他報名繳費途徑,逾期未繳費者報名無效)。考生于3月9-11日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于3月12-14日到華中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將視報考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具體時間以準考證和我校公告為準)。
五、專業校考
【考試科目】
聲樂(必考)、鋼琴/器樂(在鋼琴、器樂中任選一項參加考試,器樂考試不包含鋼琴)
【考試費用】
120元/人
【考試內容】
【成績計算及合格證發放】
考生校考最終排名成績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校考主科成績/校考主科總分×60+省統考成績/省統考總分×40)計算,分省按照招生計劃的1:3確定合格名單。
【考試注意事項】
1.請考生嚴格按照準考證及我校考試公告規定的時間參加考試,如未在規定時間候考,則視為棄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予以公示;
2.考試時除鋼琴外,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
3.聲樂、鋼琴、器樂考試中,考生一律背譜演唱(演奏);
4.聲樂科目考生一律自備伴奏音頻文件,器樂科目考生可自帶伴奏員或伴奏音頻文件,音頻文件以MP3或WAV格式儲存在U盤中(U盤中僅存儲參加我校考試使用的音頻文件),因音頻文件出現問題影響考試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5.考試曲目須在網上報名時填報,請考生認真考慮,仔細填寫,曲目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六、高考錄取原則
考生須取得校考專業合格證,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生源省份規定的文化錄取控制線上20分,分省按校考排名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不分文理。
七、考試紀律和入學資格審查
考生應誠信應考,遵守考試紀律。我校將在新生入校后組織入學資格審查和專業復查,經查考試有舞弊行為或專業復查認定為專業水平不符合入學資格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八、監督機制
1.我校音樂類專業校考將進行現場直播,并同步即時公布分數,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同時,校考將進行全程錄像備案,我校將從嚴查處舞弊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
2.我校成立以主管校領導為組長,學生工作處、教務處、音樂學院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參加的音樂類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聘請考風考紀監督員全程監督音樂類招生考試工作,考生申訴及舉報聯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郵箱:zb@mail.ccnu.edu.cn;jubao@mail.ccnu.edu.cn。
九、其他說明
本招生簡章由華中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招生考試機構2018年有關藝術類招生的相關規定有變化,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十、咨詢方式
華中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辦公地點: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52號華中師范大學行政樓附樓101室
咨詢電話:027-67863334、67863404、67863374、67862239
網 址:http://zs.ccnu.edu.cn/
電子郵箱:zb@mail.c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