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南師范大學201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2)
2018-01-27 23:30:44贛南師范大學
三、校考考試內容和計分辦法
2018年藝術類專業校考考試內容、計分辦法:
考試專業 |
考試內容 |
考試計分辦法(總分200分) |
音樂學 |
1.聲樂或器樂 2.視唱(五線譜) |
1.聲樂、器樂、鋼琴三選一考試, 占150分; 2.視唱, 占50分。 |
舞蹈學 |
1.成品舞蹈作品 2.基本功展示 |
1.成品舞蹈作品, 占150分; 2.基本功展示, 占50分。 |
表演 (體育表演) |
1.身體外形 2.身體素質 3.自編成套動作 |
1.身體外形(身高、體形), 占70分; 2.身體素質(縱叉), 占30分; 3.成套動作(健美操或體育舞蹈), 占100分。 |
四、校考考點和報名考試時間
2018年藝術類專業校考考試地點及時間:
省份 |
考點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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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 |
舞蹈學 |
表演 (體育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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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湖南藝術職業學院 |
1月28日 至 2月3日 (網報) |
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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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
濟南市招生辦 |
1月31日 至 2月22日 (網報) |
2月26-27日 |
2月26-27日 |
2月26-27日 |
注:最終以各省考試院、考點公布的信息為準。
五、辦學層次
公辦省屬本科高校。
六、錄取原則
(1)校考專業:在校考專業成績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專業統考或聯考要求的,考生還需取得所在省專業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計算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200)×70+(文化成績/文化總分)×30],根據綜合分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若專業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的原始分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
(2)非校考專業:在考生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合格和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關專業統考或聯考專業成績,在出檔生源中計算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總分)×70+(文化成績/文化總分)×30],根據綜合分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若專業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的原始分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
(3)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僅錄取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若生源地所在省招辦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七、學費標準
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22000元/學年,在俄方學習階段的學費按奔薩大學海外學生的學費標準收取;其他藝術類專業學費8800元/學年。學費標準如有變動,以物價部門核定后的標準執行。
八、考生須知
1.招生計劃最終以相關省教育廳公布的計劃為準。
2.凡考生所在省組織了考生所報專業統考或聯考的,均要求考生參加該專業省級統考或聯考且成績達到合格及以上。
3.凡是符合考點所在省藝術類考試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由于考生不符合生源所在省報名資格和我校招生錄取規定而導致的錄取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
4.不接受考生跨省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
5.考生參加專業考試的一切費用和用品自理。
6.考生可通過贛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gnnu.cn/)和所在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校考專業考試成績,我校不寄發紙質合格證。
7.學校將在贛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gnnu.cn/)公布校考專業合格分數線。
8.聯系方式:
江西省贛州市蓉江新區贛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341000)
學校網址:http://www.gnnu.cn
招生辦公室:0797-8393638(兼傳真) 盧老師
音樂學院: 0797-8393519 帥老師
美術學院: 0797-8393658 張老師
新聞與傳播學院: 0797-8393876 鐘老師
體育學院: 0797-8393672 陳老師
監督舉報電話: 0797-8393622 E-mail:gnsyjwjc@163.com
九、以上內容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