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招生辦提醒被錄取考生不必自帶紙質檔案入學
2017-05-24 19:56:45高考幫
本報訊(記者黃克庭)昨日,記者在市招生辦獲悉,連日來我市有許多被高校錄取的考生手持錄取通知書,要求市招生辦提供紙質檔案,以便去學校報到。由于考生此舉不符合省里的規定,只能空手返回。 市招生辦主任何忠堯說,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規定,“考生紙質檔案由考生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建,10月中旬送省教育考試院集中寄發錄取高校;被高校錄取后不報到就讀的考生,須在9月底前向當地招生考試機構登記備案,其紙質檔案不再寄送錄取高校”,被高校錄取的我省考生不必“自帶紙質檔案”入學,可以放心去學校報到。如學校索要紙質檔案,考生可向學校說明我省“考生檔案管理規定”,10月份省教育考試院會把考生的紙質檔案寄發到各錄取高校。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被錄取后放棄入學的考生,要到自己的報名點填寫“放棄入學的書面申請書”。何忠堯說,放棄入學的書面申請書已統一印制好,考生只需填寫、確認一下即可。對于“放棄入學的考生”,其紙質檔案不再寄發到錄取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