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4)
2017-01-08 09:25:59教育部
三、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1.試點工作定位。試點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加強高校高水平運動隊(以下簡稱運動隊)建設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明晰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試點工作定位,在世界大學生運動會項目、全國學生運動會項目范圍內,結合本校實際,優化項目布局。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高校組建高水平足球運動隊。試點高校要配齊配足運動隊建設所需相關師資、設備、場地、資金等,凡不具備組隊條件、未設立專項運動隊、無法繼續承擔建隊任務的試點高校,不得安排該項目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2.運動隊招生辦法。考生根據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條件,申請參加學校組織的運動隊相關項目專業測試;試點高校確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單及享受高考文化課成績優惠的相應錄取要求;按照本校公布的辦法,擇優錄取專業測試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相應錄取要求的考生。試點高校要遵循運動隊建設和發展規律,聘請有關體育領域專家,研究制定本校運動隊建設規劃及招生需求,根據急需程度,合理安排并公布運動隊各項目(分性別、分位置或小項)招生計劃,其中集體項目每年招生人數不得超過該項目賽事規定的一方最多同時上場人數(如排球項目男女隊每校每年最多各招6人)。運動隊招生規模不得超過試點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并須在經教育部核準公布的運動項目范圍內招生。
3.資格審核及測試。試點高校應加強考生報名資格審核,依據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核實考生運動技術等級,并對網上核實結果進行截圖保存。考生所持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中的運動項目應與報考高校的運動項目一致(原則上運動小項也應對應一致)。試點高校應面向廣大考生開展反興奮劑宣傳教育,可聯系國家體育總局開展興奮劑檢查工作,體育專項測試之前,應與考生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試點高校要完善專業測試辦法,確保測試流程設計及實際操作公平公正,特別是集體項目要綜合考慮運動專項基本技術、實戰能力及位置效能等考評因素。試點高校要嚴格按照測試結果擇優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公示合格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倍。
4.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試點高校要按照本校發展定位和人才培養要求,合理確定本校運動隊錄取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最低要求方案,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少數體育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適度降低文化成績錄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高校公示的此類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試點高校面向一級運動員等組織的部分運動員單獨招生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高校確定并公示的此類考生擬錄取人數不得超過學校當年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高校運動隊錄取考生的專業原則上應在當地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
5.高水平運動隊管理。試點高校須制定本校運動隊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任務,作為長期和年度考核依據。高校運動隊學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運動隊雙重管理,既要按本專業培養方案完成專業學習任務,也要認真履行參加訓練和比賽的義務。試點高校要針對運動隊學生專門制訂運動隊培養方案,將運動隊訓練比賽作為運動隊學生附加必修學分進行考核。試點高校要在本校官網或校內網上開設高水平運動隊活動情況公示專欄,公示運動隊成員名單及參加訓練、比賽和獲得榮譽等情況,接受全校學生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