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三項計劃考生須知
2015-04-09 10:04:05湖北招生考試網
導語:教育部發布了《關于做好2015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內容包括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和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的招生計劃、實施范圍、報考條件等。主要內容整理如下。教育部發布了《關于做好2015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內容包括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和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的招生計劃、實施范圍、報考條件等。主要內容整理如下。
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
招生計劃:1.招生高校: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學校;2.招生人數:5萬人。
實施區域:832個貧困縣包括所有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個團場),以及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云南、甘肅等省區。
錄取條件:1.考生具有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2.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3.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
招生計劃:1.招生高校: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2.招生人數:不少于學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
招收對象: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報考條件:1.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2.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3.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報名時間: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6月3日前有關高校會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考生屆時請關注報考學校相關信息。
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
招生計劃:1.招生高校: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本地所屬重點高校;2.招生人數:不少于有關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