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辦法(2)
2013-12-06 11:01:27貴州省招生考試院
四、劃線原則
(一)按照教育部規定,美術類專業本科考生專業成績的最低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于60分。其他各藝術類(含美術專科)合格生源與招生計劃原則上按4:1以內的比例安排。
(二) 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3〕13號)“各省級招生辦、高等學校要在當前本地(校)劃定的文化成績錄取標準基礎上,立足高等藝術專業教育和學生長遠發展,分類逐步提高有關專業文化成績要求”,結合藝術類各專業特點、招生計劃數及我省實際情況,原則上按以下比例劃出藝術類各專業各批次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1.美術設計類: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80%劃定,三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75%劃定。
2.音樂及表演類: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75%劃定,三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70%劃定。
3.舞蹈類: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70%劃定,三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65%劃定。
4.播音編導類: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85%劃定,三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80%劃定。
(三)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13所參照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文化分數線和專業分數線,并在錄取前報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備案。上述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及其他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擬錄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原則上要達到我省劃定的相應專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五、填報志愿
(一)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須根據《貴州省2014年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院校專業、招生計劃及所報招生院校當年的招生簡章,按貴州省高考填報志愿規定,認真細致、準確無誤地填報志愿。
(二) 參加全省美術、音樂及舞蹈類統考的合格考生可填報省內任何招生院校的相應專業,也可填報認可我省相應專業統考成績的省外院校及專業;參加省內院校校考的合格考生,應首先填報參加專業考試的院校及專業,也可填報認可我省相應專業考試成績的其他院校及專業,省內院校在考生填報志愿的專業考試合格生源不足時,要實行成績互認;參加省外院校校考的合格考生,填報專業涉及省級統考的,需參加省級統考并合格。
(三)報考面向全國招生不做分省計劃的省外院校的考生,按獲得的省外院校專業考試合格證填報志愿。
(四)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非藝術類專業志愿,但投檔時,藝術類專業志愿優先。
填報志愿的具體辦法及要求,另文下發。
六、錄取工作
(一)藝術類專業設置四個錄取批次,錄取順序為:第一批本科(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13所參照院校及“211”工程大學)、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的本科專業)、高職(專科)院校。
(二) 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是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前提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擋,各招生院校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簡章擇優錄取。
(三)在我省有招生計劃的省外院校,按教育部要求可實行三種錄取模式,即在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前提下,一是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二是按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三是按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從高到低錄取。招生院校須將藝術類專業錄取模式寫入本校招生簡章,招生簡章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廣泛宣傳。未公布或不符合教育部要求的招生簡章不予認可。
(四)在我省無招生計劃的省外院校,貴州省招生考試院于2014年6月30日前,將專業考試合格且經備案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通知其第一志愿報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院校須按事先公布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并于2014年7月7日前將擬錄取結果報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核準備案。
(五)招生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不得拒錄符合本校錄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六)錄取中要認真執行《教育部關于公布普通高等學校可繼續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名單的通知》(教高函〔2009〕25號)要求,做好按藝術類專業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的招生工作。
(七)考生參加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只享受以下兩項政策性照顧,同一考生如同時符合兩項,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分值不得超過20分。
1.少數民族考生享受民族加分政策;
2.參加省內美術、音樂、舞蹈類統考獲前三名、如文化考試成績未達到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享受文化成績降20分投檔,院校擇優錄取。
(八)中職單報高職、初中五年制藝術專科錄取工作另行通知。
七、違規處理
藝術類專業考試是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在專業考試中舞弊和弄虛作假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1.空中乘務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考點設在貴州民族大學,考試科目及分值:風度舉止及動作反應120分,形象氣質100分,普通話及才藝展示80分。該專業2014年文化及專業劃線、志愿填報、錄取辦法仍參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辦法執行。
2.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貴州省招生委員會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