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2014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3-11-19 13:29:55清華大學
為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優化優秀人才特別是各類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培養,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簡章。
一、招收對象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全國16所外國語中學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報名申請
采取中學推薦的方式進行報名。申請清華大學2014年保送生的考生需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www.join-tsinghua.edu.cn)“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填寫申請表;提交成功后請將申請表進行打印,加蓋中學校級公章,連同其他申請材料一起掃描上傳。中學應將“中學推薦匯總表”發送傳真或發送掃描電子文檔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考生繼續參與后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保送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三、選拔程序
1、初審
對于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報名我校保送生且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評審,確定通過初審參加保送生選拔測試的名單。
2、測試
保送生選拔測試包括筆試、綜合面試和英語口試等環節。其中,筆試的考試科目為閱讀與表達(含中、英文)。清華大學2014年以招收語言類保送生為主,具體招生專業見附表。請考生根據自己的專業興趣進行專業志愿的填報。若所填五個專業志愿中無語言類招生專業,則無須參加英語口試,也不參與語言類招生專業的保送生認定。
3、認定
對于語言類招生專業,將根據考生的筆試、綜合面試、英語口試的綜合成績擇優認定為保送生候選人;對于非語言類招生專業,將根據考生的筆試、綜合面試成績擇優認定為保送生候選人。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并按照教育部規定予以公示后生效。
四、日程安排
11月20日-12月4日 考生進行網上報名
12月5日-12月8日 初審
12月9日起 查詢初審結果,打印準考證
12月14日、15日 筆試、綜合面試、英語口試 地點:清華大學校內
五、附則
1、參加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表現優秀并符合教育部規定的保送條件的考生,可以在競賽現場通過考核予以錄取;
2、我校自主招生報名、測試與保送生分開舉行,具體辦法另行公布。按照本簡章申請保送生的考生,可以再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自主招生,但需另行報名;
3、在本次保送生選拔中通過初審環節的考生,同時報名參加自主招生選拔的,可以自動通過自主招生選拔的材料評審;未通過保送生初審環節的考生,需重新參加自主招生選拔的評審;
4、在本次保送生選拔中最終被認定為保送生的考生,無需再參加自主招生測試;未被認定為保送生的考生,可以參加自主招生測試,并擇優給予自主招生認定;
5、本簡章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 傳真:(010)62782061
郵箱:zsb@tsinghua.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1號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4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