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山西高考加分分值不得超過20分
2013-06-03 16:38:10山西新聞網
2013年高考,山西少數民族考生、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考生、殘疾軍人考生和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子女、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均以全省統一的電子檔案形式提供給高校,普通高校在招生錄取時,對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綜合素質評價優秀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考生達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屬院校投檔時可加5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或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 (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生電腦制作活動獲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獲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計算機學科省賽區一等獎(含)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且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考生以及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籍青年、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考生,投檔時可加1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的考生,投檔時可加2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報考在省級招委確定的測試項目范圍內,經測試認定達到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要求的考生,投檔時可加2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經測試認定達到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要求的考生,投檔時可加5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投檔時可加2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進行加分,不作累計,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凡具備加分資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試網上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關照顧加分。
在錄取投檔時,各類加分考生都占規定的投檔比例,以考生的實際文化考試成績加上照顧的分數為投檔分數進行投檔,由學校審查、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