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醫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2)
2013-05-16 15:22:38牡丹江醫學院
第四章 錄取原則與專業錄取要求
第八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對專業錄取的要求。對于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將以入學后的體檢復查為準,對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九條錄取細則:
1、按照國家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綜合衡量德、智、體三方面,擇優錄取。
2、我校按報考志愿先后進行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1)按照考生報考我校志愿先后順序錄取,即報考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優先錄取。
(2)對于進檔考生,除內蒙古自治區外,均以考試成績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至缺額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注:內蒙古自治區按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進行錄取。
(3)高考實際分數相同,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高考實際分數相同,政策加分也相同時,優先錄取外語分數高的考生(不采取同分數專業優先方式)。例如:高考分數和加分條件均相同時,以外語分數由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若外語分數也相同,則按理科綜合分數由高到低錄取。
(4)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
(5)其它說明:我校認可各省(區、市)按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照顧政策。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時以實考分數為準。為了方便教學,除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日語、俄語考生均可報考外,其它專業建議英語考生報考。
3、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色盲、色弱及嗅覺和聽覺不合格者不能報考我院醫學類各專業。除明確不能、不宜報考醫學類專業條件外,從醫學人才培養和就業的特殊要求考慮以及對考生負責的原則出發,口腔醫學專業不招收習慣左手做事(左利手)的考生。護理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
4、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視不同情況依據學籍管理辦法予以相應處理。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招生計劃公布情況
第十條學校根據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面向全國制定2013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發的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學校招生計劃發布途徑:
1、教育部招生陽光工程指定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招生計劃欄
2、學校網址:www.mdjmu.cn招生信息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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