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2008年專業考試內容
2012-10-25 18:01:33高考導航新浪博客
導讀:以下內容是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2008年專業考試內容,供參考!
一 試
音樂表演(弦樂演奏)
1.小提琴:A、音階一組包括單、雙音(三個八度單音及琶音,三、六、八、十度雙音);B、練習曲或隨想曲一首;C、巴赫無伴奏一個樂章。
2.中提琴:A、音階一組包括單、雙音、琶音(三、六、八雙音);B、練習曲一首;C、巴赫無伴奏組曲其中一首。
3.大提琴:A、音階一組包括單、雙音、琶音(三、六、八雙音);B、練習曲一首(170首第三冊以上水平);C、巴赫無伴奏組曲其中一首。
4.低音提琴:A、音階一組包括單、琶音;B、練習曲一首。
5.打擊樂器:A、馬林巴:音階一組包括琶音;練習曲一首;B、小軍鼓:練習曲一首。
音樂表演(管樂演奏)
1.演奏音階一組(包括大小調、連音、吐音、琶音)。
2.練習曲一首。
3.大中型協奏曲中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巴洛克時期、古典、浪漫及現代樂曲中選擇。)
音樂表演(鋼琴演奏)
1.演奏技術性練習曲兩首,其中必彈一首肖邦練習曲(除op.10.No.3、No.6,op.25.No.1、No.7)。
2.巴赫十二至均律一首。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拉弦樂、管樂、打擊樂演奏)
1.二胡、笛子、笙、嗩吶、馬頭琴等:演奏大型、中型樂曲各一首。
(注: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少數民族特色樂器專業可酌情降低要求。)
2.大提琴:音階一組包括單、雙音、琶音(三、六、八雙音);練習曲一首(170首第三冊以上水平);巴赫無伴奏組曲其中一首。
3.打擊樂:小軍鼓練習曲一首;中國大鼓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彈撥樂演奏)
古箏、琵琶、揚琴、中阮、熱瓦甫等:演奏大型、中型樂曲各一首。
。ㄗⅲ嚎蓭О樽啵怀^兩人;少數民族特色樂器專業可酌情降低要求。)
音樂表演(聲樂)
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創作歌曲或中外藝術歌曲均可)。
音樂學(音樂學)
音樂技能考察,演奏兩首樂曲,具體要求如下:
1.鋼琴:一首練習曲(車爾尼740以上,含740);一首大型或中型樂曲。
2.其他樂器:一首練習曲;一首大型或中型樂曲。
音樂學(音樂教育)
1.聲樂: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創作歌曲或中外藝術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2.器樂:演奏中小型樂曲一首、練習曲一首。
3.鋼琴:演奏練習曲一首(車爾尼740程度以上,含740)、復調樂曲(三聲部以上聲部)一首、中小型樂曲一首(中國樂曲或外國樂曲均可)。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1.作曲:根據指定主題,創作一首單主題(即展開中部)的單三部曲式鋼琴曲,限四小時內完成。
2.和聲:范圍為《斯波索賓和聲學教程》一級關系轉調,限四小時內完成。其中包括:為高音配和聲、為低音配和聲與一道分析題。
3.鋼琴:演奏程度在車爾尼299以上的練習曲一首,中型樂曲一首?杉釉嚻渌鼧菲鳌
二 試
音樂表演(弦樂演奏)
1.小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技巧性樂曲一首。
2.中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3.大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4.低音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5.打擊樂器:A.馬林巴:任選樂曲一首;B.小軍鼓:畢業序曲或其它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管樂演奏)
演奏大中型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不可重復初試曲目)。
音樂表演(鋼琴演奏)
1.樂曲一首。
2.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或變奏曲一首。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拉弦樂、管樂、打擊樂演奏)
1.二胡、笛子、笙、嗩吶、馬頭琴等:演奏大型樂曲一首。
。ㄗⅲ翰豢芍貜统踉嚽浚豢蓭О樽啵怀^兩人;少數民族特色樂器專業可酌情降低要求。)
2.大提琴:協奏曲一個樂章或奏鳴曲兩個樂章。
3.打擊樂:馬林巴樂曲一首;定音排鼓樂曲一首。
音樂表演(中國樂器彈撥樂演奏)
古箏、琵琶、揚琴、中阮、熱瓦甫等:演奏大型樂曲一首。
。ㄗⅲ翰豢芍貜统踉嚽;可帶伴奏,不超過兩人;少數民族特色樂器專業可酌情降低要求。)
音樂表演(聲樂)
1.演唱歌曲一至兩首(不可重復初試曲目)。
2.兩首歌曲時間不得超過8分鐘。
3.檢查發聲器官。
音樂學(音樂學)
關于考生音樂學基礎知識、理論素質、分析能力以及寫作能力的綜合考查,具體要求如下:
1.筆試:音樂學基礎知識(包括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中國傳統音樂理論三方面的知識)。
2.寫作:音樂評論創作。
3.口試:要求考生就音樂學以及相關知識的一些問題進行闡述。主要考查學生的分析能力、思辯能力和組織能力。
音樂學(音樂教育)
1.聲樂:演唱歌曲一首(不可重復初試曲目)、加試鋼琴練習曲(車爾尼599程度以上、含599)或其他樂器。
2.器樂:演奏一首大型樂曲(不可重復初試曲目);加試演唱一首歌曲(不含通俗歌曲)。
3.鋼琴:演奏大型樂曲一首(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或古典變奏曲,不可重復初試曲目)、加試演唱一首歌曲(不含通俗歌曲)。
4.綜合素質測試:舞蹈、表演、小品、詩歌朗誦均可。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1.面試:對考生進行音樂及有關方面問題的提問。
2.根據指定標題作鋼琴或其它樂器的即興演奏。
3.指定簡譜視奏。要求進行二至三次的轉調演奏,演奏須含伴奏織體。
三 試(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大綱)
所有通過一試的考生均須參加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
視唱練耳部分
一、聲樂、民樂、管樂、打擊樂、貝司、音樂學、音樂教育 (筆試、口試)
筆試
1.五音組聽寫(聽記固定音高)。
2.音程聽辨(八度以內自然音程,寫出音高及名稱)。
3.和弦聽辨(大、小、減三種和弦的原轉位,寫出音高及名稱)。
4.節奏聽寫(基本節奏型、三連音、四分休止符、八分休止符)。
5.旋律填空(聽寫在五線譜上)。
口試:
一個升降調內,含2/4、3/4、4/4拍的自然大小調及民族調式單旋律(要求音準、節奏正確,劃拍或擊拍均可,唱名法不限)。
二、作曲、鋼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豎琴(筆試、口試)
筆試:
1.音階聽寫:兩個升降號以內,含自然、和聲、旋律大小調以及民族調式的音階(要求寫出音高、調號及調式名稱)。
2.音程聽寫:兩個升降號以內,包括所有單音程(要求寫出音高及名稱)。
3.和弦聽寫:兩個升降號以內,包括大、小、增、減三和弦的原轉位及大小七和弦的原轉位、小小七和弦原轉位(要求寫出音高及名稱)
4.節奏聽寫:四小節以內2/4、3/4、4/4拍中,含附點、切分、三連音(包括休止符)等的節奏組合。
5.和弦連接:兩個升降號以內,包括正、副三和弦及屬七和弦解決(要求寫出音高、調號、和弦功能及調式名稱)。
6.旋律聽寫:兩個升降號以內,含自然大、小調,和聲小調及民族調式的單旋律(要求用五線譜記寫、并寫出調號及調式名稱)。
口試:
視譜即唱:兩個升降號以內,自然大、小調,和聲小調及民族調式的單旋律(要求音準、節奏正確、劃拍或擊拍都可,唱名法不限)。
樂理部分
一、除作曲以外的所有專業:五線譜記譜法、省略記號、常用音樂術語、音及音高、音程、和弦、節奏節拍及調與調式(不涉及轉調及調式中的音程、和弦部分)。
二、作曲專業:包括基本樂理涵蓋的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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