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學2012年藝術類專業本科招生簡章(3)
2011-12-22 12:52:54江南大學
1、考試時間: 2012年1月11~12日 初試、復試報名時間:2012年1月9~10日
無錫:江南大學藝術樓(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
2、考試時間: 2012年1月16~17日初試、復試報名時間:2012年1月14~15日
長沙: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長沙市麓山南路左家垅)
3、考試時間: 2012年2月4~6日初試、復試報名時間:2012年2月2~3日
北京:北京農業職業學院北苑培訓學校(朝陽區北苑路大羊坊甲2號)
注:
報考上述美術設計類專業的河北、江蘇省籍考生,必須在生源所在省參加江南大學設置的藝術專業考點的考試,且石家莊考點不接受外省(市、區)籍的考生報考。
上述考點設置,會根據當年教育部和各省(市、區)招生考試院的文件精神作相應調整,請考生密切關注“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的有關通知。
五、專業成績查詢
1、《專業考試合格證》按相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發放,將于2012年4月20日前郵寄給考生。
2、考生于2012年4月10日后,可通過登陸“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或電話查詢專業考試成績。
咨詢電話:0510-85913565、85913569
招生辦公室
網址:http://zs.jiangnan.edu.cn
3、學院聯系方式:設計學院:0510-85919712,紡織服裝學院:0510-85912007
人文學院:0510-85327350(舞蹈編導)、85327150(音樂學)
數字媒體學院:0510-85327307
六、填報志愿說明
1、考生填報江南大學志愿的條件,必須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文件的規定。
2、考生填報的藝術類專業志愿以其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考生填報的高考志愿信息為準。
3、已取得學校美術設計類合格證且第一志愿報考江南大學的考生,須于2012年6月28日前登陸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填報專業志愿(應與高考志愿相同,不同以高考志愿為準),未能及時填報的視為專業服從調劑。
4、江南大學外語教學為英語,不為考生單獨開設非英語語種課程,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志愿。
七、錄取方法
1、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文、理兼收。不分文理,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文化和專業滿分均按750分計算(音樂學專業除外)。
3、考生須第一志愿報考江南大學,政治思想、體檢、專業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區)藝術專業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編導專業文化分自行劃線),并經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院核準。
4、各專業錄取方法:
美術設計類
①按照工業設計、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藝術設計、紡織品藝術設計)、動畫、美術學等專業的總計劃數,依據綜合分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綜合分=專業總分+文化總分。
②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按專業分擇優錄取。
③專業總分前15名者,優先錄取并滿足第一專業志愿。
④專業總分前40名(含40名)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于2012年9月底之前,以書面形式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出保留藝術專業成績一年的申請(同時附寄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張),經學校招辦審核批準后,其專業成績可保留至2013年。2013年報考江南大學時,專業測試可免試,其專業成績使用2012年的校考成績,錄取辦法依據“江南大學2013年藝術類專業本科招生簡章”執行。
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設計與表演)
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按專業分擇優錄取。綜合分=專業總分+文化總分。專業總分前3名者優先錄取。
舞蹈編導
文化分須達到我校自行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分相同按文化分擇優錄取。
音樂學
按照省(市、區)投檔的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分相同按文化分擇優錄取。
5、按照教育部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出,立即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