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四大類考生高考可享優先錄取
2011-11-24 11:07:05荊楚網-楚天都市報文章作者:羅欣
明年高考優錄政策昨出臺。省招辦公布,優錄項目共分增加10分投檔、增加20分投檔、農村獨生女報考省屬高校加10分投檔和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等四大類。
據了解,可加10分投檔的情形有: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應屆畢業生在高中階段參加省級以上運動會(主要指世界中學生體育競賽;全國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全省運動會;由省教育廳與省體育局等部門聯合舉辦的全省中學生運動會及全省中學生單項體育競賽)獲得單項前三名,集體項目第一名的主力隊員;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
加20分的情形有: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軍人,在服役期間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農村獨女報考省屬高校可加10分投檔:父、母和本人均為農村戶口、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的農村獨生女考生報考湖北省屬高校時,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此外,還有八種情形考生,在同等條件下高校可優先錄取。
今日起,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網(http://zsxx.e21.cn)下載優錄申報登記表,并將登記表、證件和相關材料上交縣(市、區)招辦,截止時間為2012年3月15日。
按照規定,各中學、縣(市、區)招辦和市(州)招辦在報送信息前,要分別將本校、本地區申請加分投檔考生名單等信息通過當地媒體或網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報名號、畢業中學、加分投檔項目等,少數民族考生、農村獨生女考生還應公示其父母的姓名以及工作單位等,
由于虛報、隱瞞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以及使用其他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的徇私舞弊行為,取得加分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由省教育行政部門(或授權省招辦)取消其當年的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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