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10年藝考辦法出臺 填報志愿分兩階段
2010-01-13 17:41:27揚子晚報文章作者:張琳
昨天省教育考試院公布今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
專科院校不再單獨校考
省內有關高校招收的非省統考專業,其專業考試由招生高校自行組織。南京藝術學院的繪畫、雕塑等12個專業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其他專業仍由該院組織校考。 2010年省內高職(專科)院校部分藝術類專業原則上不再單獨舉行校考,采用委托考試或聯合考試的方式進行。省外高校確定各專業考試合格人數不應超過本校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省內自行組織校考的高校,除時裝表演專業方向的合格考生人數可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4倍以內外,其余各專業的合格考生人數均須嚴格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3倍以內。
最低控制線填志愿前公布
使用省專業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將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并分別確定文化和專業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 13所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的文化和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他省內外校考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將根據各批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確定省錄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數線。藝術提前公辦本科、藝術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批次的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填報志愿資格線,將于考生填報高考志愿前向社會公布。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的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將于第二階段考生志愿填報后向社會公布。
填報志愿分兩階段
對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愿設置,即每個錄取批次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志愿;對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愿設置,即每個錄取批次設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志愿。考生填報高考志愿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填報高考志愿工作于6月下旬進行,該次填報藝術提前公辦本科批次和藝術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批次志愿。凡未被上述批次高校錄取并達到規定分數線的考生,于7月底參加第二階段高考志愿的填報,該次填報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志愿。
2010 年我省第一階段填報高考志愿繼續實行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績、公布各分數段考生人數、公布全省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填報志愿資格線后填報高考志愿的辦法。參加全省專業統考合格的考生,可以填報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參加專業校考取得合格的考生,只能填報取得校考合格的高校的志愿,其專業考試成績只適用所考學校。藝術類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考生還可填報文科類或理科類各批次志愿(文科類或理科類提前錄取各批次除外);藝術類考生不得兼報同批次體育類院校(專業)。
統考成績錄取采用平行志愿
藝術類錄取投檔規則如下。對于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音樂類專業,對文化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專業總分及不大于招生計劃數的 120%,按照平行院校志愿投檔原則投檔。美術類專業:對文化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文化總分與專業總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計劃數的 120%,按照平行院校志愿投檔原則投檔。
對于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高校: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13所高校,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到相關招生高校自行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投檔。其他校考高校,對文化分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