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開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
2009-10-14 09:10:27南開大學招生辦
一、本辦法適用于南開大學2010年招收數學試點班保送生。
二、招收數學試點班保送生的條件
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綜合成績優異的應屆高中畢業生,身體健康,綜合素質好,全面發展,并符合如下兩個條件之一:
1.高中階段在全國高中數學聯賽省賽區中獲得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2.高中階段在全國高中數學聯賽省賽區(不含江蘇省、山西省)中獲得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三、報名辦法
申請者須根據我校的要求登陸南開大學2010年數學試點班報名系統報名,打印報名表,經中學主管校長填寫推薦意見、簽字蓋章后,隨原始成績單、獲獎證書復印件于2009年12月20日前以快遞方式寄至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以收件日為準)。信封上務必注明“數學試點班保送生申請材料”,所有申請材料均不退還,請考生做好備份。
我辦將于2010年1月10日在本網站公布初審合格名單,請考生注意查詢,不再另發書面通知。 (注:數學試點班考試和自主招生的考試內容重合,報考數學試點班的學生不必再報考自主招生)
四、考試辦法:
1.考試時間:待定
2.考試科目:數學加試、數學、英語、物理、面試
3.考試地點:南開大學
4.報到相關事宜:待定
5.所有考生務必寄送獲獎證書復印件(由中國數學學會頒發)。
五、錄取原則
1. 參加數學試點班考試的學生可以同時參加數學試點班和自主招生的錄取。
2. 在數學試點班的錄取中,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數學加試、數學、英語(僅作為參考)成績將一、二等獎考生分別排隊,確定人選,參加南開大學2009年數學夏令營并獲得一等獎的學生錄取時可享受一定的優惠政策。我校確定的擬錄取保送生名單須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我校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的錄取審批表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3. 自主招生的錄取根據考生數學、英語、物理、面試的成績與其他自主招生考生一起排隊,確定人選。
六、公示
經我校確認的數學試點班保送生須由學生所在中學張榜公布,省級招生辦公室在本省相關媒體公示,我校也將通過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和教育部相關網站公示。
七、監督機制
1.招收保送生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我校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22-23500217)。
2.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開組織推薦工作,自薦人應本著“誠信” 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我校將取消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及學生的錄取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八、本辦法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22-23504845;傳真:022-23508545
網上咨詢:http://zsb.nankai.edu.cn/kswd/index.asp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收>(郵編3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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