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學生課間打鬧撞殘老師 學校擔責30%
2009-08-29 15:35:01網絡資源
學校管理有疏漏承擔三成責任
15歲的高一學生小張課間休息時在樓道里追跑打鬧,將70歲的張老師撞倒,經醫(yī)院診斷為左側股骨頸骨折,其傷殘程度被評定為八級。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終審判決小張的父母承擔70%的賠償責任,學校因管理上有疏漏擔責30%。
開庭時,小張稱,張老師應意識到課間樓道擁擠,不適合談話。此外,學校有義務預防和消除安全隱患。對此,學校稱,本校規(guī)定課間休息時不得在教室外追逐打鬧,且已對學生進行教育,學校沒錯。今年3月,針對張老師提出共計7.4萬余元的賠償費用,一審法院判決小張的父母承擔70%,學校擔責30%,學校提起上訴。市二中院認為,學校管理確有疏漏,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