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7 09:38:33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
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國標代碼:1404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是2006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為保障學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維護學院、考生的正當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錄取
第二條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三條考生在高考成績達到該地區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照成績優先和志愿優先相結合的原則擇優錄取和確定專業,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以英語、數學之和的成績為序進行錄取。
第四條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五條對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我院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六條在第一志愿考生已錄滿的情況下,原則上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錄滿的情況下,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下一志愿考生。在生源較差的情況下,學院有權調配招生計劃。
第七條擬錄取考生的專業安排,按其專業志愿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相關科目成績未達到要求的,可調整到其它專業;若考生不服從調配,則按退檔處理。
第八條報考我院英語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不加試口語。其他非語言類專業不限制語種。
第九條對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三章收費
第十條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按陜西省物價部門審定的標準執行,我院招收的專業,其中財務管理專業學費8500元/學年,其他專業10000元/學年。住宿費:800元/學年。
第四章發證
第十一條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和環節,成績合格頒發國家和社會承認的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教育部《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精神,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章程由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地址:陜西西安長安區大學城子午大道南段35號
郵編:710109招生咨詢電話:029—81899729
招生咨詢信箱:gkzsb@163.com
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
二00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