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4:28:36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
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招生章程
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條高校名稱: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學校代碼:13590
第二條學校性質: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是2001年6月經重慶市教委批準成立并于當年招生,2003年按照教育部8號文件要求,報經教育部批準為全日制普通本科層次的獨立學院(教發函[2003]541號)。
第三條辦學層次:四年制本科。學生修完相關專業教學計劃安排的課程,成績合格者,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網上電子注冊的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授予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本科學士學位。
第四條辦學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工業園區。郵編:400033
第五條招生計劃:詳見各省(市、自治區)招考信息報上所公布的計劃數。
第六條錄取規則:學院按照教育部及相應省市招辦的規定,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錄取新生。
1、對第一志愿報考學院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劃定的學院錄取控制分數線,經省(市、自治區)招辦批準投檔給學院,學院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對非第一志愿報考學院且達到學院在當地錄取控制分數線,經省(市、自治區)招辦批準投檔給學院的考生,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學院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對符合國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降分條件的考生,經省(市、自治區)招辦批準投檔給學院的考生,學院對此類考生的加、降分予以認可并擇優錄取。
4、各專業的錄取,原則上在填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該專業錄取不滿額,則從填有愿意服從專業調配志愿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第七條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學院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
第八條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規定。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詳見當地省(市、自治區)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專刊。
第九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對身體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條收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執行,以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為準。主要有學費9600元/年?生、資料費500元/年?生,住宿由學院統一安排,住宿費有兩種標準:1200元/年?生和850元/年?生。
第十一條為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和順利完成學業,學院設有新生入學獎學金、科研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和各種單項獎學金;根據國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有關規定,學生在學院學習期間,可通過評比獲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可通過申請評議獲得“國家助學金”資助;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按照生源地屬地原則申請助學貸款;學院也為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
第十二條學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十三條本章程經學院批準執行,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附:聯系電話:023—6517262265172500學院網址:http://www.cqrzedu.cn
聯系地址:重慶市沙坪壩井口工業園區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招生就業處郵編:40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