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農業大學楚天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02:11:23華中農業大學楚天學院
華中農業大學楚天學院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華中農業大學楚天學院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做好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湖北省的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名稱為華中農業大學楚天學院(國標代碼14035),英文名為ChutianCollegeHuazhongAgriculturalUniversity,學校地址為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科技園洋湖大道1號,郵政編碼:430205。
第三條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學校,是華中農業大學按新機制新模式舉辦的獨立學院,主管部門為湖北省教育廳,辦學層次為本科。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面向全國招生。
第四條學院招生的類型有普通本科、專科、藝術類學生等。
第五條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招生工作,院長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和招生監察辦公室。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是學院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制度,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二)根據湖北省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學院招生章程;
(四)實事求是地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五)組織實施學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招生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六)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負責新生注冊、檔案轉移等工作;
(七)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招生監察辦公室對招生錄取工作實行監督與檢查。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院根據湖北省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有關規定,自主、合理地編制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由湖北省匯總上報教育部備案后按時報送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學院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是考生填報志愿的依據,是學院招生方案及對社會招生承諾的主要內容之一。
第十條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包括學院招生專業名稱、專業代碼、招生人數、招生類型、培養層次、學制、外語語種、學費標準等內容。
第四章錄取
第十一條學院按照“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學院錄取批次為第三批錄取院校,部分專業和招生類型按有關規定在提前批錄取。
第十三條錄取規則
(一)學院錄取的最低控制線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第三批院校投檔資格線。學院根據進檔考生的高考文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組織美術專業聯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通過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專業聯考,聯考成績劃定在資格線以上可報考我校;未組織美術專業聯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參加院校專業考試,成績達到同類高校同類專業的資格線以上可報考我校。
(三)江蘇考生進檔后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排序。
(四)學院原則上只錄取填報我院志愿的考生,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五)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志愿、文化總分與相關單科成績相結合的原則確定,不設分數級差。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院予以退檔。
(六)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院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七)錄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八)學院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錄取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
(九)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經與有關省(自治區)招辦商定,啟用農業院校加分或降分的投檔政策。
第五章新生入學及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根據國家規定,新生入學須繳納經湖北省物價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費用。
第十五條錄取的新生應持學院入學通知書和其他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事先書面向學院招生辦公室請假,并附上有關證明,請假時間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新生報到后,學院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和體檢復查;對弄虛作假者和不符合條件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七條學生修完學業,成績合格,且符合學籍管理規定,均可頒發國家承認的華中農業大學楚天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由華中農業大學楚天學院授予學士學位。
第六章獎勵及助學辦法
第十八條學院設立新生獎學金,鼓勵學習成績優異、綜合素質突出、某方面有特殊專長的新生,最高金額5000元。
第十九條學院建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獎學金制度,獎勵品學兼優學生。
1.優秀學生獎學金:最高金額5000元/年·生。
2.國家設立的獎學金:學院獲得國家專項撥款,設立國家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獎學金制度。
3.學院建立勤工助學制度,為學有余力的學生提供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學生按勞動取得報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學院網址:http://ctxy.hzau.edu.cn;招生咨詢熱線:027-8173065381730603;招生辦公室傳真:027-81730653,電子郵箱:ctxyoffice@mail.hzau.edu.cn。學院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開發區楊橋湖大道1號,郵政編碼:4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