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2 16:07:56淄博職業學院
淄博職業學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淄博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深入實施“陽光工程”,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淄博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淄博職業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淄博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淄博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淄博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3009
第五條學院地址:淄博市淄博新區聯通路西首郵編:255314
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七條學院批準成立的時間:學院辦學歷史可以追溯到1956年,2002年經山東省政府批準成為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八條基本情況:
★地理環境
學院坐落于全國優秀旅游城市、齊文化發祥地、世界足球發源地、世界短篇小說之王蒲松齡的故鄉、現代工業重鎮——山東省淄博市。
淄博地處魯中,綜合實力列全國百強城市第37位,工業總量列山東省十七地市第3位,是中國投資環境50優城市之一,是山東省“一體兩翼”區域發展戰略布局中部重點城市,是以高新技術產業為先導,以先進制造業為支撐,現代服務業全面發展的區域中心城市;是全國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國家新材料基地、國家火炬計劃生物醫藥產業基地、國家火炬計劃泵類產業基地。依托資源優越條件及國家重大產業項目布局,形成了化工、機械、生物醫藥等區域特色優勢經濟體系。“十一五”期間,淄博市要實現山東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在山東中部率先崛起”奮斗目標。在產業發展定位上,形成區域性加工制造中心;在產業發展布局上,重點建設淄博高新區、齊魯化工區、東岳國際氟硅材料工業園區,發展化工、機電裝備、生物醫藥等六大特色優勢產業群。到2010年,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銷售收入分別達到1350億元和5700億元。
★辦學理念
辦學指導思想:融入區域經濟發展,瞄準人才需求市場;專業鎖定市場走勢,培養跟蹤就業崗位;把握高職發展前沿,樹立質量立校觀念;突出高技能教學特色和國際型人才培養特點;建立高效運行機制,優化辦學效益,爭創全國一流職業學院。
辦學定位:立足服務區域經濟人才需求,以工為主,商為特色,工商結合,藝術、外語等人文學科協調發展,建立綜合性、國際化、高技能教學型的職業學院。
學院精神:拼搏、創新
校訓:只有拼搏才是人生價值的最好體驗
★辦學條件
學院2008年建成占地1500畝、建筑面積43萬平方米的組團化、數字化、自然與人文和諧統一的新校區,固定資產達到12億元。建有3萬平方米的實驗、生產性實訓為一體的實訓中心,教學儀器設備總值超過1億元。投資3000余萬元,建設了技術水平先進、支持萬兆的信息化網絡基礎設施,有多媒體教室142個,教學用計算機5000余臺,構建了數字化教學綜合服務平臺、虛擬仿真實踐訓練平臺、電子閱覽室、電子圖書數據庫、校園一卡通平臺、安全監控系統,學習、生活實現信息化。現有教職工948人,其中教師745人,正高職稱43人,副高職稱187人,博士10人,碩士350人,雙師素質教師266人,聘請中國工程院院士高從堦任名譽院長,聘請25名博士、專家為客座教授。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13800余人,技能鑒定和社會培訓每年達10000余人次以上。
★系院設置
教學系(院)設置15個:機電工程系、汽車工程系、電子電氣系、信息工程系、化學工程系、制藥與生物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會計系、工商管理系、旅游管理系、藝術設計系、國際學院、公共事業系、文化傳媒系、繼續教育學院。
★專業設置
開設專業52個:數控技術、機電一體化、模具設計與制造、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電氣自動化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熱能動力設備與應用、計算機控制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動漫設計與制作、應用化工技術、工業分析與檢驗、精細化學品生產技術、化工設備維修技術、生物制藥技術、化學制藥、生物技術與應用、園林技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商品檢驗技術、藥物制劑技術、食品營養及檢測、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工程監理、物業管理、房地產經營與估價、會計、財務信息管理、市場營銷、物流管理、電子商務、國際商務、人力資源管理、報關與國際貨運、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藝術設計、建筑裝飾工程技術、人物形象設計、應用韓語、商務英語、中法物流、旅游英語、應用英語、音樂表演、社區管理與服務。
★國際合作交流
與美國、法國等10個國家的15所學校建立了合作交流關系,獲教育部留學生資質,美國、法國、俄羅斯等國家學生先后來學院學習、交流。物流管理(中法)、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中新)為中外合作辦學招生專業。
★人才培養
構建“四方聯動、校企融合”開放辦學機制,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以就業為導向,成立高等職業教育建設指導委員會,政府和行業領銜,企業、學院參與,形成了“四方聯動”校企合作辦學機制。按照校園“準工業園”建設理念,依托3萬平方米的實訓中心,引企業參與建設生產性產業工業園區,依托信息工程技術專業,建設“信息產業園”,形成專業教師辦公區與工業園區同區辦公,學生區域與企業生產區域同區實施,通過雙向合作、雙向兼職、雙向保障、雙向互補,實施學校教學和企業運營、師生和企業員工、學生學習和企業頂崗、教學資源和研發資源的四個深度融合。同時,與287家企業建立了校企合作關系,建立了342個校外實習基地,為學生實習提供了支撐。借助“四方聯動”校企合作辦學機制,全面創新了“零學費1+2”訂單培養、“213”工學結合等多種人才培養模式。其中,“零學費1+2”訂單培養模式改變了原有的“1+2”人才培養模式,采取由企業提供學費,2年企業定崗實習,校企共同選人育人的工學結合深度融合的人才培養模式。“213”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則根據企業崗位需求,突出PLC技術應用能力主線的培養模式,提升了學生就業的競爭能力。
設立教育教學部,創新“四個一體”人才培養方案。“四個一體”即“就業競爭力與發展潛力培養為一體、教育與教學為一體、職業素質養成與職業技能培養為一體、課內與課外培養為一體”,把培養學生就業競爭力和發展潛力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一是實施組織制度創新,創立教育教學部管理模式。針對高校普遍存在的專業教學和學生管理脫節問題,再造組織體系,以專業為單位設教育教學部,打破教學管理、學生管理分設的傳統模式,專業教師、學生管理人員組成新團隊,實現教學與學生管理一體化。二是在重視學生就業競爭力培養的同時,關注學生發展潛力的培養,即學生的社會能力、實踐能力、學習能力、方法能力的培養。三是強化學生職業素質的培養。將學生人文素質養成、身心健康教育、素質拓展、就業指導等工作實現課程化和專業化,構建了人文素質課程體系,制訂了新的人才培養方案。
★學院品牌
2007年入選百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職院校建設單位,6個專業被列為國家示范校重點建設專業,獲中央財政專項資金。
2006年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獲優秀。
國家級教學名師1名,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國家級精品課程4門,國家級實訓基地2個。
省級精品課程13門,省級示范和特色專業4個,省級職業實訓基地3個。
2009年獲省級教學成果獎9項,其中3項一等獎并被推薦參加國家教學成果獎的評選。
市級以教科研課題立項課題153項,其中獲市級以上獎勵98項;教師編著教材263部,發表論文1352篇;教師個人獲專利29項,其中國家發明專利6項。
學生多次在全省計算機技能大賽、全國電子技術大賽、全國建模大賽中取得一等獎的好成績,獲國家、省、市級榮譽表彰80余項。
畢業生就業率居同類學校前列。
學院先后榮獲“全國職教先進單位”、、“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省文明單位”、“山東省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衛生先進單位”等榮譽。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淄博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淄博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淄博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淄博職業學院紀檢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錄取
第十二條淄博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要求:除英語、俄語類專業要求考生必須是英語、俄語外,其他專業語種不限。
第十六條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八條錄取原則:
1、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按教育部要求并執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藝術類考生憑省統考專業合格證填報我院志愿,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單列招生代碼。
4、根據國家示范性院校建設要求和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錄取批次安排,我院的數控技術、市場營銷兩個專業和藝術類專業省內在專科一批錄取,其他專業為專科二批錄取。在外省的錄取批次按照外省招辦的統一安排依次進行。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我院網站查詢。
5、具體錄取辦法(普通文理專業):
⑴、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按照考生報考學校的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
⑵、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執行相關省市的投檔規定,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接受投檔。
⑶、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有綜合評價信息的考生參考綜合評價信息)按照專業志愿擇優錄取。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條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收費標準:普通文理、對口專業:4800--5000元/年人;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0000--12000元/年人。
住宿費按山東省統一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退學學費規定:執行魯政辦發[2000]68號文件規定:學習不足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滿一學期不足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二條對口高職考生按專業類別分專業進行錄取。
第二十三條獎勵、助學政策
學院嚴格執行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勵志獎學金,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獎學金、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政府獎學金及助學貸款等一系列政策,并對家庭特別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等獎優、幫困政策,對特困新生報到設立“綠色通道”,積極幫助來我院上學的考生,圓滿完成學業。
第二十四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淄博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五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淄博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淄博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33-2828111、2772877、2822888(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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