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城市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1 11:01:21江西城市職業學院
江西城市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概況
江西城市職業學院是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民辦普通高等院校。學校為專科層次,以“三元育人”為特色,為城市培養復合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的綜合性大學。內設:商務、管理、建筑、機電、信息、電子、人文、翻譯、美術、音樂十大學院和城市高級技工學校、中專部、城院駕校。學院環境優美,交通便利,校園占地2300畝,現有建筑面積58萬平方米,在校生18300余人。
學校貫徹“以人為本,質量立校”的辦學思想,實施“質量立校、人才強校、文化鑄校、和諧興校”的發展戰略,著力實踐理事長黃玉林先生創立具有劃時代進步的“健全人格+復合專業+實踐能力”的三元育人模式;培育了“待同學為朋友"的新型師生關系,堅持“重實學、育真才、嚴管理、優就業、因材施教個性化教學、嚴愛結合人性化管理”的現代化教管模式,學校為學生就業積極拓寬思路,相繼與3000多家用人單位建立合作關系,采取“定單”式培養和用人單位簽訂贊助定向合同書,歷年畢業生優勢就業率較高。
二、學院名稱:江西城市職業學院
三、辦學性質:民辦高等院校
四、辦學地址:梅嶺校區:江西省南昌市灣里梅嶺風景區星城校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聯福大道001號
五、辦學條件:學校教學設施齊全,滿足各專業實踐教學需求。建設了多媒體教學中心、圖書館電子管理系統、校園寬帶網絡系統等。擁有高達12層的圖書館、藏書64萬冊,設有先進的廣播電視中心和標準全塑膠的萬人體育運動場。學校擁有多個語音室及多媒體教室,電子圖書32.3萬余冊,擁有性能先進的計算機3200多臺,建有:計算機網絡實驗室,計算機硬件開發實驗室,計算機軟件實驗室,單片機接口技術實驗室,電子電工實驗室(國家科技部、勞動部聯合開發的電子電氣教學實驗基地),電氣化實驗室,經貿管理與財會綜合模擬實驗室、數控機床實驗室、建筑技術實驗室,電腦藝術實驗室、電力系統實驗室,金工實習基地等;校外各種專業實訓基地68處。美術、音樂學院擁有畫室,琴房,練功房及800個座位的大型演出廳等。資產總值近6.2億,其中教學科研設備價值8500萬元。
六、辦學層次和辦學形式:高職(專科),全日制脫產。
七、招生對象:應歷屆高中畢業生。
八、培養目標:培養復合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
九、招生辦法:
統招專業招生辦法:1、我校新生錄取工作堅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2、我校調檔比例130%以內。3、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人數不足時,錄取第二志愿或調劑志愿,錄滿為止。4、我校堅決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政策。5、我校對外語要求不限,錄取男女比例不限。6、健康狀況按國家體檢標準執行。7、我校學費嚴格按江西省物價局審定的收費標準執行。8、我校執行獎學金制度,對貧困學生可安排勤工儉學。
十、收費項目、標準和退學退費辦法:報名費、學費、住宿費按照省教育廳、省物價規定標準收取;書費、生活用品費(自愿)、保險費(代收)。按照省教育廳《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辦理退學退費。
十一、學生入學學籍(考籍)和畢(結)業證書種類:凡參加2009年高考,經生源所在地高招辦錄取的學生,屬于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生,學生經考試考核各項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凡未經當地省級高招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的考生,不能在學校取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學籍,學院自行招收的學生,納入自學考試管理或接受非學歷教育,參加自學考試各門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
十二、學院法定代表人、辦學許可證的查詢網站:江西教育網http://www.jxedu.gov.cn
十三、聯系電話:0791-365366636537773653888郵編:330004
學院網址:www.jxcsedu.com
Email:jscs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