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江蘇省招生章程
2009-05-31 09:30:08江陰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名稱:江陰職業技術學院
代碼:13137(國標);普通、藝術:1255(省標);中外合作:1795(省標)
高校性質:全日制公辦院校學歷層次:專科學習年限:三年
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學校負責、省招委會監督”的錄取體制,依據統考科目成績、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2.科目要求:選測科目要求詳見2009《江蘇招生考試》招生計劃專刊,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
普通類:選測2C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
藝術類:學業水平測試D級不超過三門;
中外合作類:選測2D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
3.進檔考生的錄取辦法:遵循“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以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
(1)普通類(含中外合作類)專業。則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的分數之和從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等指標進行擇優錄取。
(2)藝術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考試,學院不再單獨組織相關專業測試。以文化分加專業分計總分,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當總分相同時,文化分高者優先錄取,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等指標進行擇優錄取。
(3)采用“專業清”方式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如考生所填第一專業已經錄滿,則根據填報志愿的順序,錄取其它志愿專業;如考生所填專業根據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均無法錄取,且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各專業間不設分數級差。
4.高考外語語種要求。
商務英語、商務日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英語口語等級測試成績均達良好以上,英語單科成績達72分以上(含72分)。其余專業,新生進校后外語教學為英語。
5.符合省規定的加、降分條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績錄取。
6.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
7.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條件和違規學生的入學資格。
8.以上錄取規則與省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省的招生政策。
9.本章程由江陰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收費標準:學院以江蘇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并實行一年一交的辦法。
普通專業:4140元/生·年
藝術專業:6800元/生·年
軟件技術專業:58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專業:13000元/生·年
住宿費:600元/生·年
證書發放: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江陰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江蘇省江陰市錫澄路168號郵編:214405
咨詢電話:0510-8602266586022798傳真:0510-86022815
學院網址:http://zsb.jypc.org電子信箱:zsb@mail.jyp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