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藥科大學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2009-05-30 22:39:50中國藥科大學
了深入貫徹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高等學校招生行為,保證高等學校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中國藥科大學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學校概況
第一條學校地處六朝古都——南京,是教育部直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之一,也是我國最早獨立設置的藥學高等學府。
第二條學校始建于1936年。現已發展成為以藥學為特色,理、工、經、管、文等多學科協調發展,專科、本科、碩士、博士等多層次教育的藥科大學。
第三條學校代碼為10316。
第四條學校現有玄武門、江寧2個校區,2009級本專科新生均入住江寧校區。玄武門校區在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號,江寧校區在南京市江寧區龍眠大道639號。
第五條學校下設藥學院、中藥學院、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國際醫藥商學院、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基礎部、外語系、社會科學部、體育部、成人教育學院等10個院、部、系及6個研究所、7個研究中心。建有國家酶工程技術工業性試驗基地、科技部臨床前藥物代謝動力學關鍵技術及平臺、科技部新藥篩選重點實驗室、教育部現代中藥重點實驗室、教育部藥物質量與安全預警重點實驗室等11個部、省級重點實驗室。2001年以來,學校獲得國家、省部級科技成果獎61項,新藥證書48本,授權專利309項;承擔的“863”項目、“973”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等280余項,在國內同類院校和科研院所中位居前列。
第六條學校擁有藥學、中藥學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24個博士點,29個碩士點。設有藥學、中藥學2個博士后流動站,23個學科專業可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藥學一級學科被批準為國家一級重點學科,所覆蓋的藥物化學、生藥學、藥劑學、藥物分析學、藥理學、微生物與生化藥學等6個學科均為國家重點學科。在2008年教育部學科評估中,藥學排名全國第一,中藥學排名第三。設置20個本科專業,其中“基礎藥學理科基地班”和“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實行滾動分流的培養方式,品學兼優者將被免試推薦攻讀碩士研究生或本碩博連讀。開設5個專科(高職)專業,其中“藥物制劑技術”專業被教育部列入“部級高職高專教育專業教學改革試點”。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2627人,其中研究生2219人,本專科生10408人。
第七條學校現有教職工1416人,專任教師778人。其中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長江學者”特聘教授2人,國家級教學名師2人,全國模范教師1人,全國優秀教師3人。
第八條學校是教育部最早指定接收藥學學科外國留學生、進修生和高級訪問學者的唯一基地,也是教育部批準可以接受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定點院校之一。學校還與美國亞利桑那大學、圣約瑟夫大學開展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與美國洪堡州立大學、澳大利亞南澳大學等院校簽訂本科生聯合培養協議。
第九條學校高度重視就業指導工作,積極拓寬就業渠道。多年來,畢業生就業率在江蘇省高校中名列榜首,是教育部直屬高校就業率最高的院校之一。
第十條學校招生對象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含自主選拔錄取考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中學保送生、第二學士學位考生、港澳地區和臺灣省考生以及留學生。
第二章招生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全面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中國藥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相關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紀監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面、全過程監督。
第三章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學校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等部委2003年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六條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實行自主選拔錄取和平行志愿的省份可不受此比例限制),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七條實行按志愿錄取。若省(市、自治區)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一志愿不滿,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在已調檔考生中,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條專業安排采用“分數級差”方式,前3個專業志愿之間,級差值一般不超過5分。
第十九條“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英語”等三個專業在部分省份分文科和理科招生,考生錄取后必須服從學校的分班安排。
第二十條除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限考英語語種,并要求參加英語口試外,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各類政策性加分,在投檔及錄取專業時學校均予承認。
第二十二條學校是教育部批準實施自主選拔錄取、招收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和保送生的高校,面向全國實行招生。凡申請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和保送生且經學校測試達到認定要求的考生,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特殊類型招生簡章里的承諾條件予以錄取。
第二十三條除教育部特別注明要求的以外,學校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四章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四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及部、省收費標準,普通本科專業學費為4600元/年,專科專業學費4100元/人。學生宿舍全部實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費1500元/年。
第二十五條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包括優秀新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專項獎學金等。
第二十六條為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有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包括助學金、勤工儉學、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在內的助學體系;新生入學時設有“綠色通道”,確保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五章信息公開
第二十七條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學校將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進一步完善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體系,全面推進陽光工程制度化、系統化、常態化,進一步加強面向考生的宣傳服務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學校的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準、錄取原則和結果均可在網站或相關招生資料上查詢。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適用于除江蘇省以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號
郵編:210009
咨詢電話:025-83271319、83271422;傳真:025-83245186
招生網址:http://zb.c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