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醫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9 17:57:59濟寧醫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濟寧醫學院2009年普通本科、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濟寧醫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濟寧醫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四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組織、領導和協調招生工作。
第五條教務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濟寧醫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濟寧醫學院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的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學校概況
第七條學校全稱:濟寧醫學院,學校代碼:10443。
第八條校址
濟寧校區:山東省濟寧市建設南路45號,郵編:272013。
日照校區:山東省日照市學苑路669號,郵編:276826。
第九條辦學類型:公辦省屬普通高等學校(隸屬山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為主,兼有研究生和專科教育。
第十一條歷史沿革和基本情況
濟寧醫學院創建于1952年;1959年全國院校調整改為濟寧醫學專科學校;1987年1月,經原國家教委批準,重新定名為濟寧醫學院,1997年以優異成績通過了教育部本科教學合格評估,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成績為優秀。
學校現有濟寧和日照兩個校區,占地總面積798067.8平方米(1198.3畝),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56544平方米,學生宿舍面積95462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32億元,多媒體教室座位14629個,教學用計算機2238臺,館藏圖書總量為157.7萬冊。學校擁有112個實踐教學基地,10所附屬醫院中含直屬附屬醫院1所,非直屬附屬醫院9所。
現有教職工902人,專任教師580人,其中教授58人,副教授131人;教師隊伍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教師313人,占專任教師的53.9%。
學校現有基礎學院、臨床學院、公共衛生學院、精神衛生學院、護理學院、信息工程學院、藥學院、管理學院、醫學檢驗學系、口腔醫學系、醫學影像系、生物科學系、社會科學部、外語教學部和繼續教育學院等15個院部系。學校現有20個本科專業,涵蓋醫學、理學、工學、文學和管理學等5個學科門類。
學校面向全國21個省(直轄市)招生。目前共有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12948人。建校57年來,為國家培養了4萬4千多名醫藥衛生專業技術人才。
在近兩次教學成果評選中,學校共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2項,省級教學成果獎8項,其中一等獎3項;現有省級精品課程5門,省級教學改革試點課程4門,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十五”以來,主參編教材105部,其中主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3部,高等院校規劃教材5部;學生在“挑戰杯”科技競賽活動中,共有24項作品90人次獲得省級以上獎勵。
學校設有山東省行為醫學教育研究所等22個省級、廳(局)級、校級研究機構。行為醫學實驗室、心血管疾病診治實驗室、職業衛生與環境醫學實驗室為山東省重點實驗室。近三年來,共承擔廳局級以上科研課題200余項,發表研究論文2000余篇;主編教材、出版著作50多部;獲市廳局級以上獎勵293項。學校主辦的全國性核心期刊--《中華行為醫學與腦科學雜志》和《濟寧醫學院學報》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
學校多次組團赴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亞、韓國、瑞典和港澳臺等國家和地區進行友好訪問和學術交流,與澳大利亞南岸學院、美國俄亥俄州大學、瑞典卡羅林斯卡醫學院等10余所國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關系,對外交流與合作日益廣泛和深入。
學校先后被授予山東省“省級文明單位”、“省級文明校園”、“全國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單位”、“山東省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單位”、“山東省科技管理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2009年我校面向全國21個省(直轄市)招生,招生專業包括19個本科專業和6個專科專業。
本科專業:臨床醫學、預防醫學、精神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醫學影像學、護理學(四年制和五年制)、醫學檢驗、康復治療學、藥學、藥物制劑、生物技術、應用心理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市場營銷(醫藥衛生方向)、勞動與社會保障(醫療保險方向)、公共事業管理和英語等。
專科專業:臨床醫學、護理、醫學檢驗技術、市場營銷、計算機應用技術、藥物制劑技術等。
第十三條濟寧醫學院2009年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條原則上按照已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保持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經省教育廳批準后,可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
第五章招生條件
第十五條考生政審必須合格,體檢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
第十六條除英語專業只限英語語種外,其它專業語種不限(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到后改學英語);所有專業男女比例無限制。
第六章錄取
第十七條我校在山東省外的招生計劃,均為本科計劃,錄取的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為準;在山東省內的本科招生計劃列本科二批,專科招生計劃列專科一批。
第十八條錄取遵循考生志愿優先原則,即根據招生計劃,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再依次錄取第二志愿和調劑志愿考生。
第十九條專業分配遵循考生專業志愿的原則,同時兼顧專業間平衡的原則,盡量滿足考生填報志愿。
第二十條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從高分到低分將其調錄到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予以退檔。
第二十一條在分數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以及在文、體特長等方面綜合素質好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有關加分、降分投檔考生按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文件執行。
第二十三條考生被我校錄取后,錄取結果可登陸各省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學校將盡快通過錄取通知書形式通知考生。
第七章新生入學
第二十四條新生持濟寧醫學院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和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按規定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應當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方可延期報到。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不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
第二十六條凡屬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和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堅決予以清退。
第八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七條學費和住宿費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標準。
學費標準:臨床醫學、預防醫學、精神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醫學影像學、護理學、醫學檢驗、康復治療學、藥學、藥物制劑、生物技術、應用心理學等專業為4000元/學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為3600元/學年;市場營銷、勞動與社會保障、公共事業管理專業為3400元/學年;英語專業為4800元/學年。
住宿費標準:濟寧校區:600-1000元/人學年;日照校區:800-1000元/人學年。
第二十八條經上級部門批準為熱門專業的,其學費收費標準在原基礎上上浮10%,所有學費按學年收取。
第九章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二十九條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濟寧醫學院。
第三十條頒發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生修業合格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條例要求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第三十一條臨床醫學、預防醫學、精神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醫學影像學專業按照國家規定具有報考執業醫師的資格;醫學檢驗專業具有報考檢驗師的資格;護理學專業具有報考執業護士的資格。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二條學校按照有關規定設有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學生;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活動;對新生設立“綠色通道”,經審查,確因經濟困難暫時繳不上學費的學生可以先入學,再申請有關資助和國家助學貸款。
第三十三條招生聯系方式
招生部門:濟寧醫學院教務處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寧市建設南路45號
郵政編碼:272013
招辦電話:0537-2203697,2401797
E-mail:zsb0537@163.com
第三十四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濟寧醫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