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興華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6 12:34:28山西興華職業學院
為了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做好2009年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組研究制定山西興華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如下。
一:基本情況:
1、學院全稱:山西興華職業學院
2、學院代碼:12779
3、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4、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5、辦學性質:民辦高校
6、學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黃陵路39號 郵編:030031
太谷校區:太谷縣南寺街五號興華學院太谷校區 郵編:030800
7、學院網址:http//www.sxxh.org 電子郵箱:xhxyzb@shou.com
8、咨詢熱線:0351-7126000 7971999 7129353 7124635
9、聯系方式:招生負責人 賀 有 辦公電話 0351-7129353 8199356
傳真:0351-7121697 7122073
二:招生專業及學費標準:
我院招生專業按照山西省教育廳批準、教育部備案的我院可招生專業目錄執行,招生計劃嚴格執行省教育廳、省發改委下達的正式計劃,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并及時向社會公布。2009年我院招生專業共二十六個。
三:畢業證書:
凡屬統招錄取且注冊有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修業期滿且經考核各科成績合格者,學院頒發山西興華職業學院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四:錄取規則:
1、凡具有高中或同等學歷,身體條件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者均可報考我院。限制色弱或色盲考生報考我院美術類專業。報考我院舞蹈專業的考生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形象好,氣質佳。
2、我院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報。
3、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省、市教育部門及同等院校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我院認可聯考及其它兄弟院校的專業成績,成績合格者我院不再加試,錄取時按照文化、專業成績雙搭線以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的規則。
4、優先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人數缺額時,按成績高低錄取參考志愿考生,投檔比例為1:1.2。
5、進檔考生專業確定實行分數優先原則,進檔考生所報專業滿額或不足開班名額,學院可調劑鄰近專業錄取。學生入校后確需專業調整者,經本人申請,學院審查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調整專業。
6、我院認可各省(市、自治區)優惠照顧和降分投檔的考生條件,接收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績排隊錄取。
7、學院對外省考生實施一定程度的助學補助政策,并在生活上予以相應的照顧。
8、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錄取原則,以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9、錄取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指定的日期來校報到注冊,逾期未報到注冊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