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財貿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17 20:49:47北京財貿職業學院
學院名稱:北京財貿職業學院
學院地址:學院本部地址,通州區北關蘆莊1號
涿州校區地址,房山區琉璃河南側涿州大石橋
東四校區地址,東城區東四南大街禮士胡同41號
西四校區地址,西城區西四北三條乙26號
辦學層次:?疲ǜ呗殻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教育
學習形式:全日制
學 制:三年
招生計劃:1950人(其中北京1890人,江蘇15人,山東15人,河北10人,黑龍江10人,山西10人)
錄取規則:
1、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
2、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承認各。ㄖ陛犑小⒆灾螀^)招辦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制定的加分政策,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績處理。
4、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5、藝術類專業為北京市美術類統考專業,直接使用北京市美術統考成績,學院不再組織校考。
6、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嚴格按考生志愿錄取,填報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不予調劑到此類專業。
7、單考單招專業課考試合格者按照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專業課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8、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收費標準:普通專業6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學年,中外合作專業16000元/學年。住宿費750-1020元/學年。
獎學金與助學金:學院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畢業與證書:按規定修完專業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按照北京市教委及高招辦規定的方式公布錄取結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專遞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招生辦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南大街禮士胡同41號106室(東四校區)
郵政編碼:100010
咨詢電話:010-65231250 010-65253959
學院網址:www.bjczy.edu.cn
本章程由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