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招生計劃院校錄取志愿 考生可適當降分
2008-04-07 09:26:06信息日報
記者2日從江西省高招辦獲悉,與去年相比,在今年的高招工作規定中,除了報名、考試、錄取等方面出現了一些小變化,還有一個明顯的特點:對少數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將對本批次所有填報有該校志愿(包括缺額院校志愿)的考生,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適當降分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不超過20分。此外,今年我省也加重了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報名
今年在報名工作上新增了一項,凡以“三校生”(中專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的畢業生)身份單獨報考高職類院校的考生,必須是省教育廳批準的具有報考資格學校的畢業生。根據有關規定,同時舉辦有高等職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的高職院校,招收未升學高中畢業生進行學歷教育時,必須納入當年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統一培養和管理,不得參加高職院校對口招生升學考試。
考試
兼報體育類的考生必須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時間為4月1日至20日,全省考生分批集中在江西師范大學(青山湖校區)體育學院進行專業考試。我省體育類本科、專科全省統一劃定專業合格線。兼報藝術類的考生,必須參加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今年高考(Q吧)考試科目以及分值、總分不變。
錄取
錄取時按提前批次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定向)、第二批本科(含定向及本省藝術類、體育類)、第三批本科(獨立學院)、?疲ǜ呗殻┑任鍌批次,依次進行錄取工作!叭I笨忌浫为殑澏ㄤ浫】刂品謹稻,錄取時按照本科、高職兩個批次,依次進行錄取。
在每一個批次缺額院校錄取結束后,如仍有少數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將對本批次所有填報有該校志愿(包括缺額院校志愿)的考生,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適當降分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不超過20分。
處理
我省今年在對高招錄取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加大了監督處罰力度,做出了更為細致的規定。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他欺詐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的徇私舞弊行為取得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取消其當年的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由高等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口所在地。
對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取消其當年全國統考各科成績,同時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