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招藝考中院校專業合格證不能打通使用
2007-11-14 09:53:53湖北日報
近日湖北省招辦再次強調,藝術專業招生中院校專業合格證不能打通使用。
錄取時,院校的專業合格證只能本校使用,不能在院校之間打通使用;院校只能在本校專業合格生源中錄取,不能錄取聯考合格但沒有本校專業合格證的考生。有些院校對湖北省沒有組織聯考的專業不進行校考,經湖北省招辦同意后,這些高校可認可其他高校同層次同專業的合格生源。
對在聯考、校考中被認定違規的考生,參照有關規定,由湖北省招辦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Q吧)誠信電子檔案。對校考組織過程中違反規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惡劣影響的招生院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組織專業考試的資格,并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對在藝術類專業招生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招生院校,湖北省可以不接受該校在鄂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