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07年高考招生政策詳解:五變十不變
2007-04-25 09:56:38長江日報
今年我省高招政策五變十不變
省招辦昨日透露,今年我省高招錄取政策基本保持穩定,但在五個方面進行了調整和完善。
-進一步探索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的途徑,根據不同層次、類型學校和相關專業的
實際情況,適當增加自主招生試點的高校,同時,對部分院校具有辦學特色、招生比較困難但就業情況比較好的專業進行自主招生試點。
-對錄取結束后新生不報到所空出的高職高專招生計劃實行補錄。補錄仍執行院校所在批次線。本科不進行補錄。
-擴大網上填報志愿試點范圍,在2006年部分市州試點基礎上,2007年全省每個市州都有縣(區)實行網上填報志愿。
-按照教育部要求,統一印發加蓋省招辦錄取章的“錄取新生信息確認表”,由高校隨新生入學通知書寄發給錄取新生,便于考生識別真假錄取通知,遏制少數高校在體制外招生和中介招生詐騙行為。
-從2007年開始對錄取后不到學校報到的考生,省招辦將其不報到的情況記入考生電子檔案,若考生下一年參加高考供下一年度院校錄取時參考。
省招辦介紹,我省今年繼續堅持嚴格剛性的招生政策,繼續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在去年基礎上保持穩定不變的主要政策規定有10個方面。
――實行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的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由我省自主命題。
――堅持錄取標準,嚴格執行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不錄取政策規定之外的批次線下考生。
――嚴格招生管理,所有正式錄取的考生不能退檔,不能換錄到其他學校,本科不補錄。
――所有美術考生都要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聯考,聯考合格才有資格參與美術類專業錄取。
――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維持去年的政策和做法不變。
――保持近幾年政策性照顧項目及分值不變,嚴格加分考生資格審核和公示制度。
――嚴格招生計劃管理,高校招生計劃全部在教育部規定的網上系統中編制、執行和管理,未經省招辦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計劃不得在我省招生。
――提前批錄取院校實行估分填報志愿,其他批次院校實行知分填報志愿。
――軍校招生堅持軍校招生錄取標準,不錄取無軍校志愿的考生,不錄取軍檢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錄取學校批次線下的考生。
――堅持公開征集志愿、接待咨詢、公開信息等三個方面制度。錄取期間,所有未完成計劃對外公開征集志愿,建立省招辦、市縣招辦、高校招辦和網上答疑四位一體的咨詢網絡,公開一切可以公開的信息。繼續提供考生電子檔案錄取時運轉的七種狀態,考生可快捷實時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