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的錄取規則
2006-12-29 14:32:35《2005年高校錄取規則解密》
校址:杭州市浙大路38號
郵編:310027
電話:0571-87951006
一般規定
1.在各省(市、區)錄取時,如果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數不足時,我校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考生應保證服從專業調劑。
2.文藝特長生必須參加每年寒假舉行的清華大學藝術冬令營,或北京大學藝術周,或北京市招生部門統一組織的測試,獲得文藝特長生資格認定的學生可在我校在當地省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錄取,對于文藝特長特別突出的學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可在當地省重點分數線上錄取。體育特長生經過我校二月份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獲得體育特長生資格認定的學生,文化課達到學生所在省的重點分數線上,我校予以錄取。以學校和考生簽訂的協議為準。
3.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在錄取時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身體條件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外語語種
部分專業要求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如英語、日語、德語、法語等)。分數級差 錄取時,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確定一定的分數級差,所有投檔考生按實考分排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愿未錄取的,降一個分數級差進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考生所填的志愿均未錄取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根據分數情況調劑到相關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優惠政策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的規定加分投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考分為準,高考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自主招生 入選我校自主招生的學生應具有突出的學習才智和成績,高中階段綜合成績名列前茅;具有超常的創新和實踐能力,在科技創新方面有優異成績者;具有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突出素質和能力。考生高考學校第一志愿必須報考我校,高考成績必須達到我校在當地省份投檔線,加20分選擇專業。對少數綜合素質特別優秀和具有突出才能的學生,經浙江大學招生領導小組討論可在我校在當地省投檔線下20分以內錄取。
收費標準
學費:一般專業學生為每學年4800元,藝術類學生每學年7000元,農學類學生每學年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