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業大學的錄取規則
2006-12-29 10:27:53《2005年高校錄取規則解密》
校址:天津市河東區程林莊路63號
郵編:300160
電話:022-24528227
一般規定:
1.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考生并安排相應專業。
2.招收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和藝術特長生工作,依據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3.新生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后,由于個人原因提出放棄入學要求的,要提出書面申請,在一周之內將書面申請及錄取通知書相關材料寄回我校招生辦。
4.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逾期未報到者,按曠課處理,超過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5.對藝術類新生,入學后在兩周內將進行專業再測試工作,發現不合格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身體條件:身體情況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合格后方可注冊。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單科成績:國際經濟與貿易、英語專業須加試英語口語,單科英語成績不低于90分。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工商管理(文科)單科數學成績不低于90分。藝術設計、廣告學、工業設計(藝術類)、服裝設計與工程(藝術類)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方可報考上述四個專業。
外語語種:我校紡織工程(非織布方向)不限語種。其他專業因部分課程采用英語教學,故非英語考生在報考我校時要慎重考慮。
優惠政策: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的規定加分投檔,但錄取安排專業時以實考分為準,高考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