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都師范學院招生章程
2025-06-03 15:24:59網絡整理
成都師范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成都師范學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英文譯名為ChengduNormalUniversity。
第三條學校成立于1955年,1984年更名為四川教育學院,2012年經教育部批準改建更名為成都師范學院。是教育部教師隊伍建設示范項目單位、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試點單位、四川省新增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優先培育類”、四川省綜合改革整體轉型試點高校、四川省公費師范生和地方優師專項師范生培養計劃實施高校、四川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
第四條學校現有3個校區,具體地址如下:
1.溫江校區(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海科路東段99號;
2.人民南路校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人民南路三段24號;
3.白果林校區: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西三段百壽路4號。
第五條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修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成都師范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符合學校授予學位有關規定者,頒發成都師范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生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由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及學生代表組成。招生委員會下設立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并協調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生的招生錄取工作。
第七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校招生與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內,以社會發展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綜合考慮生源、人才培養和就業等因素,由招生就業處提出建議方案,報院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審定,并經四川省教育廳審核同意,報教育部備案后執行。
第十條學校分省招生計劃通過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按規定向社會公布,同時也在學校網站發布。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原則,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學校按各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三條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其余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但新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四條對往屆考生和應屆考生一視同仁,不限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五條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認可各生源省按照國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六條藝術、體育類專業認可各生源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投檔時按生源省統一公布的規則進行投檔。
1.音樂學專業在四川招生時,聲樂只招美聲唱法或民族唱法、器樂只招鋼琴。
2.音樂表演專業在四川招生時,聲樂只招美聲唱法或民族唱法,器樂只招鋼琴。
3.體育教育、休閑體育專業在四川省招生時,要求文化成績需達到體育類本科省控線上20分(含特征分)。
第十七條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原則,即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八條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進檔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配,則調配到其它沒有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配,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針對我校招生專業,特別需要指出: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精細化工、生物科學、食品質量與安全、林學、心理學、學前教育、體育教育。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上述第1條(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藝術設計學、地理科學。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數字經濟、工程造價、資產評估、文化產業管理。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4.對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考生,謹慎報考畢業后可能從事教師職業相關的師范專業。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包括身體健康狀況與文化考試成績(藝術體育類考生還應含專業考試成績)在內的全面復查,經復查確認為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三條為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勤資助體系,經濟困難的學生還可通過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等多種途徑緩減經濟壓力并完成學業。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錄取期間學校將在校園網上及時公布錄取數據,提供錄取結果查詢,對已經錄取的考生提供可追蹤查詢錄取通知書寄投狀態的EMS號。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生源省高招委有關文件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學校招生聯絡方式
聯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海科路東段99號
咨詢電話:028-66773333
電子郵箱:zsb@cdnu.edu.cn
微信公眾號:cdnu14389
學校網址:www.c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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